【文匯網訊】據港媒報道,政府下月一日推出性罪行查核計劃,從事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有關工作,包括教師、社工、校巴司機及義工等,應徵時僱主可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紀錄查核,證明是否曾干犯性罪行。
保安局副局長長黎棟國說,明白家長希望在聘請私人補習老師時,查核性罪行名冊,但目前要確保新機制順利運作,因此暫時只是給機構及企業使用,日後完成檢討後,會研究開放給家長及其他人查詢,以及考慮將露體及偷窺罪,納入名冊。護苗基金主席蒲錦文歡迎機制,但認為有僱主會怕麻煩而不查核僱員,影響使用率,他指,機制長遠要立法強制推行,保障兒童,而本港工種多,不會扼殺性罪犯的更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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