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2011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裡,上海檢方披露一起20多名女中學生集體「援交」的案子,在這起案件中,這些女中學生大都未滿18歲,最小的不到14歲。一石激起千層浪,儘管在全國各地公眾對此事的評論沸沸揚揚,但在上海,關於援交的話題顯得曖昧難言。
「我們在外面玩,買衣服、首飾、吃喝玩樂、尋求刺激都需要錢,久而久之,父母給的零用錢根本不夠開銷,大家都有賣淫的想法。」
「援交」案始末
共涉9所學校20餘女學生
上海虹口區,散坐著數十家大中小學校,各個品牌的連鎖快捷酒店,也在這個圈子裡扎根營業,關於學校、酒店的各種「愛情買賣」鏈條,在這裡交織。
11月7日的新聞中,廣靈路附近的一家莫泰168連鎖酒店成了頭條圖片。
在與圖片相關的新聞中稱,上海20多名稚氣未脫的女中學生,因為零花錢不夠,又不願意通過工作賺錢,走進連鎖酒店,成為賣淫女,其中兩人未滿14歲。
上海閘北檢察院本月5日公開的一份資料顯示,這20多名援交女彼此的關係錯綜複雜,其中多數為在校中學生,涉及上海市某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共9所學校。
女學生介紹賣淫賺取中介費
據披露,小文、萍萍和娜娜從事賣淫時,均未滿18歲,其中小文和娜娜是發小,娜娜由於家庭變故,輟學後一直在社會上遊蕩,而萍萍是小文同學。從2009年始,她們通過互聯網和電話等方式,相互介紹或介紹其他少女與嫖客發生性關係,並收取嫖資和介紹費。
2010年初,萍萍兩次介紹小文和她的好友進行性交易,每次收取介紹費300元,小文和其他朋友也很快成為上家,介紹另外的少女賣淫,並收取介紹費。
上海閘北檢察院在當地媒體發表署名文章時稱,上海女高中這些女生「介紹賣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會的所謂『援助交際』。」
為保護未成年人 判決結果未公佈
來自司法系統的另一名官員向記者表示,這一案件的披露過程有悖常理。「公安進行刑偵的過程中,曾想向社會公佈進展,但覺得這件事並不複雜,而且又涉及到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所以結案以後移交了檢察院。沒想到檢察院把此事公開了,還稱其為『援交』,引起廣泛關注以後,我們沒法解釋,檢察院也失聲了。」
而這一定性,讓普通民眾和法律界人士紛紛側目,並且開始預想本案會如何宣判。
但據瞭解,實際上早在本案公開以前,案子已經判決。11月10日,閘北區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少女援交案件已經在前兩天宣判了,但涉案人員各領何種刑期實在不能透露,因為這個案子畢竟牽涉到不少未成年人,院長已經吩咐大家不能向媒體透露具體情況。
上述消息某種程度上解釋了在此案公開揭露以後,後繼消息戛然而止的原因。
主動招嫖背後
家庭教育有缺失
經檢察機關調查,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上海本地人,家庭條件都不錯,但出於對金錢的貪慾,這些女孩一缺錢就主動「約會」嫖客。
閘北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韓孔林認為,孩子參與援交,「折射出了家庭、學校和社會道德教育的缺位,其中首先是家庭教育缺位」。「監護人和子女缺乏溝通,過分溺愛或粗暴對待,導致家庭教育缺位,使未成年人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而誤入歧途。」
據瞭解,涉案學生中有1人父母離異,1人為領養子女,3人的父母對她們經常謾罵或過分溺愛。而在2007年末網絡上廣泛流傳的關於上海中學生進行性交易的帖子中,一位自稱「中學生」的網友羨慕地說:「有個女的17歲開始賣淫,7年後才24歲,你知道賺了多少錢,240萬那(哪)」。
愛慕虛榮好攀比
在本次「援交」案中,檢察官在詢問小文的家庭狀況時,小文回答:父母是國有企業的員工,雖然不是很富裕,但收入穩定,每月也有固定的零花錢。但她覺得,這樣來錢太慢,既不實惠也不現實,加之學習成績不好,讀的是職業高中,因此對未來並不抱有太大希望,更何況她說「我吃不了這個苦」。
而一旦這個群體不止小文一人,再加之過度消費的慾望,在性交易這個行業中,供方就開始逐漸形成了,「我們在外面玩,買衣服、首飾、吃喝玩樂、尋求刺激都需要錢,久而久之,父母給的零用錢根本不夠開銷,大家都有賣淫的想法。」小文說,因此對於她們來說,這並不需要互相逼迫,自己的身體賺取金錢,已經成為她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儘管小文沒有指出她們出賣身體所賺金錢的最終去向,但一位在北京生活多年的媒體人表示,上海的奢侈品店種類繁多,作為上海女孩,擁有這些正牌的奢侈品,是大多數人的目標。
援交少女故事
援交,竟是為了買零食
個頭不高、皮膚白皙、紮著馬尾辮……看著眼前這個樸素、青澀的重慶女孩,童小軍怎麼都不願意將她與「援助交際」聯繫在一起。
童小軍是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從2010年至今,童小軍帶著一個6人的課題組,在重慶開展一項「在校女學生援助交際問題研究」,上述女孩是童小軍的第8個訪談對象,調研團隊給她起了個特殊的化名「小芭」。
「零食」竟像毒癮一樣
在上初二以前,小芭的成績在班裡處在中等水平,但上初二後,成績便一落千丈,甚至還讓她降了一級。也正是那一年,她有了男朋友,兩人交往至今。甚至她把自己的「第一次」也給了那個男孩——她至今記得,那是「高一的那年,11月17號」。
她告訴童小軍,如果沒有那天與男朋友的「第一次」,她「後來無論如何也不會去做那個」。此前她從未想過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一個陌生人:「處女的話,據說一般都是8000(塊錢),但是我不願意。」
小芭癡迷於零食和上網,為此,她每天大約要花100元左右,而家裡一個星期只給她二十幾元。起初她盡量節省上網的錢,但買零食的錢卻無論如何也省不下來,這讓她苦惱萬分。
高二那年,17歲的小芭第一次「逃學」了,那時候十分厭學,索性跑出去玩,並因此結交了一個做「那一行」的朋友——那個女孩比她小幾個月,正是這個朋友介紹她入了「行」。
「想想真好笑,小姑娘的第一次竟然是為了買零食。」童小軍說,但她笑不出來。
出於謹慎,童小軍試探性問起眼前這個女孩「第一次援交時的感覺」。坐在對面的小芭身子不經意顫了一下,但很快便又恢復了鎮定。她說久了就有點習慣了,慢慢就好了,回學校後就當這種事情從沒發生過一樣。
每個星期,她都會出去一兩次,一次自己能拿到兩百塊錢,夠她花上兩三天,等到錢花光了,就再打電話「約客戶」……
小芭說,這樣的生活讓她換來了一些「自在」:不缺錢花,對學習也「沒有什麼負面影響」——「反正自己成績本來就不好,做不做都是『超爛』」。
「不做了,就把電話卡一扔」
童小軍發現,對於這個17歲的小芭來說,人生的這段經歷,似乎只需要換個手機號碼,便能一了百了。而在援交的過程,小芭的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也遠遠超乎她的想像。
幾次經歷之後,小芭開始學著用自己的方式「保護」自己。比如,客戶家裡她是絕對不去的,她只去賓館,因為賓館要身份證登記,如果「出事」的話可以找到對方,「在『家裡』出事卻一點辦法也沒有,一個男的我一個小女生怎麼鬥得過他。」
童小軍不敢想像,僅僅因為嘴饞,面前的女孩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她問小芭:「如果還能回到過去,一切還可以重來。如果有人像今天我這樣問你,早一點告訴你做這個是不好的話,是否還會繼續去做?」
小芭搖搖頭,從她的臉上可以看出,她對這樣問題有點抗拒。
「走一步算一步,下一步會怎麼樣沒人會知道。」女孩說,她也想過高中畢業後開一家精品店,或者是學一門技術,美容、足療都行。
「女孩的想法出人意料地簡單,」童小軍說,「最後,她看著我說『如果有一天真的不做了,就把電話卡一扔,別人就找不到我了。」
(內容來自「我國在校女學生援助交際問題研究」的真實案例)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是一個源自日本的名詞,最初指少女為獲得金錢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然而,現今意義卻成為學生賣春的代名詞。依據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定義,援交是一種特殊的「雙向互動」色情交易:「少女(特別是尚未走向社會的女『中學生』)接受成年男子的『援助』,包括金錢、服裝、飾品和食物等物質享受;成年男子接受少女的『援助』——性的奉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