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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龍數罪並罰或遭重判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1-2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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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謝亞龍。

【文匯網訊】據瀋陽晚報報道,足壇反賭案的開庭日期已經越來越近了!昨天,記者瞭解到,足壇反賭案中另一名落網的高官謝亞龍,很有可能是受到了「愛福克斯案」的牽連,並且因為這項罪名他最高將被判7年,但這恐怕只是罪名之一。此外,雖然鐵嶺方面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但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連續開庭審判三天,在三天的時間內集中審理完結足壇反賭大案。

數罪並罰謝亞龍可能面臨重罰

除了南勇和楊一民等足壇大佬之外,另外一名涉案人員,前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謝亞龍的落網同樣引人關注。昨天記者瞭解到,關於謝亞龍等人的案件已經偵查完畢。

2006年,愛福克斯與中國足協簽訂一筆600萬歐元的中超贊助合同,謝亞龍此時正擔任足管中心主任。但直到2007年年底,對方才付了不到1000萬人民幣的款項,其餘5000萬一直未到賬。「雖然當時包辦此事的是手下人,但作為主管領導謝亞龍仍逃不了干係。」據這名權威人士透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06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也就意味著,單憑這一項罪名,謝亞龍將被最高判7年。

此外,謝亞龍還恐將涉及瀆職罪。作為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的主任,當屬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作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下屬屢次出現操縱比賽、收受賄賂,作為主管領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權威人士這樣透露。在央視已經公佈並確定的青島海利豐吊射門事件和陸俊、周偉新等涉案裁判的事件中,作為中國足協的領導,謝亞龍脫不了干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謝亞龍很有可能將被數罪並罰。當然,這還是不考慮他涉案金額的前提下,如果涉案金額巨大,那麼謝亞龍面臨的將是重罰。

連審三天球員裁判官員分批次受審

昨天記者再次致電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但得到的回復依然是:「尚未接到開庭通知。」工作人員重複了之前的話語,「開庭前三天我們才能得到業務部門的通知,到時候將通過庭審公告和佈告欄的方式告訴大家。」然而在鐵嶺中院的佈告欄上,並沒有關於足壇反賭案的開庭公告,最近的一次公告還是本月14日貼出的,這也就意味著在最近的三天時間內,足壇反賭案仍不會開庭。

目前,足壇反賭大案已經確定將公開審理,並且可以獲得旁聽的資格,但是具體的開庭時間仍然沒有確定。然而,記者得到確切消息,南勇、楊一民等人的案子將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而且鐵嶺中院將會為此連審三天,「在三天的時間內,將集中審理完結賭球案,球員、裁判和官員們會分批次受審。」權威人士這樣透露。這也就意味著,已經拖延了兩年之久的中國足壇反賭大案,最終的結果將凝結在三天的時間內,屆時相關的涉案人員,都將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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