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25日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正式指引。2012年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定於明年3月25日舉行,提名期會稍後公佈。
選管會發言人說,選管會在更新這套指引時,已詳細考慮在公眾諮詢期內收集到的意見。為期兩周的公眾諮詢於10月24日結束。他說,選管會促請有意參選人士熟讀指引及相關的選舉法例,並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香港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與過往比較,主要的修訂包括有意參選者必須取得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的提名;選舉日的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11時。如果只有一名候選人參選,需取得超過600張支持票,如果該候選人未能取得足夠支持票,選舉程序必須終止。
如有2名或以上候選人,在首輪投票後未有人取得超過600張有效選票當選,需要進行第二輪投票,時間為下午2時至3時、第三輪為晚上7時至8時,如需進行第四輪或更多輪投票,則於翌日舉行。
另外,在新的指引下,選舉開支上限已由950萬港元增至1300萬港元。就選舉開支(及捐贈)而言,「候選人」一詞包括在選舉的提名期結束前的任何時間曾公開宣佈有意參選的人士,不論他是否已經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或在遞交提名表格後撤回提名或被選舉主任判定為提名無效。
香港新一屆行政長官將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以不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任期5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