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廣播網報道,一種被稱為「婚姻保險」的壽險產品引發社會熱議,難道婚姻也能被保險?如此保險,究竟是保險公司產品創新還是推廣噱頭?
一個被稱為「婚姻保險」的壽險產品近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結婚時投保給妻子,離婚後只能退保給妻子,表面上看似乎保護了女方的利益。業內專家質疑,這個保險更像是保險公司營銷推廣的噱頭,最終結果可能只是保險公司大賺了一筆。
到底「婚姻保險」是什麼產品?很多評論都語焉不詳。為了撥開重重迷霧,記者撥通了這家總部位於廣東的、推出所謂「婚姻保險」產品的生命人壽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以一位要給妻子購買保險的丈夫的身份瞭解到,原來這個所謂的「婚姻保險」,不過是一份受益人是妻子的普通壽險,特殊之處在於一旦離婚,退保的那部分資金只能支付給妻子。
生命人壽客服:因為這一份保險會給您太太提供一份保險保障功能。到時候滿期,生存金受益人是這個被保險人。如果說到時候離婚了,投保人不願意繼續繳費了,投保人可以選擇自己作為投保人自主交費,退保的受益人也是這個保險人,退保的錢會進入受益人的賬戶。
而首都師範大學法學博士孔德周告訴記者,其實這個保險只是在丈夫買給妻子的時候才有意義,因為如果是妻子自己偷偷買,就和買一份普通的保險沒有任何差別。而只有讓丈夫出錢,才具有保護妻子的意義。
孔德周:那從經濟利益上說,應該說有一定的保護。因為你一離婚以後退保,不管退多少吧,這個受益人是女方,不退給男方,那男方等於是付出一定數額的金錢嘛。
婚姻家庭專家、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汪潔則認為,讓丈夫出錢給妻子買這份保險,客觀上可以起到鞏固婚姻的效果。
汪潔:比如說丈夫要想獲得妻子內心的安全需求,或者也表達對妻子的一個愛意和關心,同時這份保險又算是對自己的一個約束吧。
但這個保險並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險」。
汪潔:夫妻關係不管怎麼樣,就靠買一個保險來讓夫妻感情良好,就能夠讓我們婚姻能夠保鮮,如果眼睛就盯著這個的話,那不未免有點幼稚嗎?
孔德周則告訴記者,有利於妻子的情況只有發生在離婚退保的時刻,而退保往往不會全額退款,因此保險公司也會賺上一筆。
孔德周:退保如果不是全額的,那保險公司一定是很佔便宜了。
從形式上看,這種保險只是在普通的壽險上附加了一個有利於妻子的條款,一旦離婚退保,妻子和保險公司都可以受益,應當說是一個有益的嘗試。但和當下被熱炒的所謂「婚姻保險」比較,差距的確太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