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去年5月以來,中國宏觀經濟數據屢次被洩露。不久前,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孫振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因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刑5年和6年。
據瞭解,兩人洩露的宏觀數據主要包括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國民生產總值(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產品出廠價格指數(PPI)、消費品零售總額、人民幣貸款增加、廣義貨幣同比增長、狹義貨幣同比增長等九種,均為國家秘密級以上級別的數據。
數據公佈前兩天洩密
伍超明1973年8月出生在湖南省新化縣,博士研究生學歷,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處級)。案發前,伍超明就職於央行金融研究所,與央行研究局屬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伍超明主要負責進行宏觀經濟分析,分析當前或未來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
據瞭解,央行研究局宏觀經濟研究處,在每個季度末都會召開「價格形勢分析專家咨詢會」。會議一般都在相關數據正式公佈前的一兩天召開,國家統計局、農業部、商務部、國家海關總局、國家發改委等單位的專家在會議討論中會引用一些數據證明自己的觀點,其中有些數據屬於涉密數據。
伍超明說,他所涉及洩密的經濟數據,主要來源就是這個會議。而在這個會議召開後一兩天內,就會公開宏觀經濟數據。
檢方指控,去年1月至6月間,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將其獲悉的、尚未對外正式公佈的、涉密的25項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共向15人故意洩露涉秘數據224次。
自稱為炫耀洩露「情報」
雖然早已與央行簽署了保密協議,而且每次會後與會人員都會被提醒:「會議內容不能向外洩露」,但伍超明隨後就將這些數據透露給外界。「都是我主動洩露的。」伍超明說,他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先後向15個人洩露數據,但是他並沒有從中獲得過任何報酬。據瞭解,獲得涉密數據的15個人中包括一名學者、一名證券媒體記者、一名銀行人士,其他人則為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人士。而這15人也向檢方提供了證言,證實伍超明每次都是在數據對外公佈前,向他們發送短信洩密的。其中有幾人稱,伍超明還在短信中向他們強調「11號才公佈,請保密,管得嚴」。
至於洩密原因,伍超明說,因為那些人都是做宏觀經濟研究的,「有些是我的校友,有些是老鄉,平時經常在一起討論經濟形勢,關係比較好」。伍超明的律師稱,他洩密主要是出於炫耀心理。證人證言中也提到,接到「情報」的人中很多人都認為是伍超明自己預測的數據,並未當做重要信息,短信看完就刪除。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伍超明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並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宣判後,伍超明並沒有提出上訴。
主動索數據用MSN洩密
另一名洩密者孫振,1977年6月出生於北京,碩士研究生學歷。案發前任國家統計局辦公室局長秘書室副主任。
檢方指控,孫振於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先後多次將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7項洩露。經鑒定,其中14項為機密級,13項為秘密級。
據瞭解,孫振的數據來源是國家統計局「進度數據表」,主要包括國內生產總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工業增加值、工業產品產量、固定資產投資等統計數據。
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數據庫管理者證實,孫振常以領導要資料為由索要數據表。他曾向兩任領導都匯報過此事,領導也同意將數據給孫振。
國金證券有限公司職員付雷證實,他從2009年6月開始通過MSN聊天工具,從孫振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其中有些數據是孫振直接告訴他的,有些是他將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市場傳聞數據發給孫振,向孫振求證正確與否。
中信建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職員張淼證言證實,2010年12月,他和孫振在MSN上聊天時,孫振透露2010年11月份的CPI肯定破5。而孫振告訴他這個數據的時候,國家統計局11月份統計數據並沒有公佈。
法院審理認為,孫振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孫振也未沒有提出上訴。
■記者追問
兩案均未現背後利益?
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此前曾表示,伍超明、孫振洩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背後有利益驅動。有的通過和證券從業人員建立合作關係,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指導其買賣股票、牟取利益;有的通過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一些活動,比如,講座、懇談會等等,獲取高額的講課費用。但洩密的主要原因還是洩密者本人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
記者發現,伍超明和孫振案中,無論是在檢方指控還是在審理判決中,均未體現出背後的利益交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