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據悉,韓國現行稅收制度下的低收入家庭比高收入家庭實際承擔的大學學費壓力要大得多。這是因為,在現行稅收制度的遞減稅性質影響下,低收入家庭雖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逢年底卻享受不到教育費稅收減免,相反,高收入家庭在年底可獲得一定的減免。
韓國勞動研究院前任研究員金才浩(音)7日在《大學學費補助的必要性與課題》報告書中指出,去年高校的學費稅收減免限額為人均300萬韓元,大學學費為人均900萬韓元。
這種學費稅收減免制度對高收入家庭要相對有利。約40%的所得稅減免對象需要個人承擔學費,所得稅繳納對象則能享受到學費稅減免優惠,因此實際上要承擔的費用負擔要少於免稅者。
例如,領高薪的A某,其子女的大學一年學費為800萬韓元,除去所得稅減免的280萬韓元,實際上所需繳納的費用僅為520萬韓元。相反,免稅對象B某,自然不被列入學費稅減免范圍,因此實際要承擔全額800萬韓元。
金研究員指出,大學學費補助實現了高等教育機會的平等化,具有激發低收入大學生的潛在能力,提高社會階層移動可能性等積極影響。同時,還緩解了所得稅制度的逆影響,提高了稅收的均衡性。
他表示,「半價學費」中的財源問題,可以通過降低學費稅減免幅度來實現部分補助。因為降低學費稅收,提高所得稅的方式可以緩解政府的學費補助負擔。
2011年稅收支出報告指出,政府對教育經費稅收的補助金額為2009年1.23萬億韓元、2010年1.28萬億韓元、2011年1.38萬億韓元,逐年遞加。
金研究員表示,若政府決定對教育經費進行財政支援的話,學費稅中減免的部分金額將反映到個人所得稅的增加上,成為大學學費補助中預算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