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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選民登記擬引入住址證明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2-1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12月13日消息,政府今天12月13日就優化現行選民登記制度提出建議措施,有關措施會在12月19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記者會上表示,就近期公眾對選民登記制度的關注,政府已對現行的安排進行檢討,並就幾方面提出優化建議。

政府建議的措施包括引入提供住址證明的要求,今後任何人士要求申請成為地方選區選民,或已登記選民搬遷後欲更新其登記住址,必須同時提交住址證明,作為一般性的證明文件。

譚志源說,會就是否和如何進行修訂法例的工作與立法會商討。在任何相關法例修改之前,視乎下星期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意見,當局計劃先以行政措施的形式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在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務求盡快收緊現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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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項建議是強化查核的工作,除了查核所有有7個選民或以上的住址外,選舉事務處會加入新的準則查核不同類型的住址,例如選民姓氏超過4個以上的住址,亦會就選民登記冊進行隨機抽查。在進行有關選民登記的查核時,以及當寄給選民的投票通知卡無法投遞而進行查訊時,會要求相關選民提供住址證明,遇有可疑個案會轉交執法部門進行跟進。

第3項建議是考慮修訂法例,要求選民更新住址後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和對在法定限期前未有申報更改了住址而及後在選舉中投票的選民,加入罰則。當局會仔細研究有關法律和聽取各方意見,包括諮詢立法會的意見。

第4項建議是加強宣傳,強調廉潔及誠實選舉的信息和向公眾介紹新的安排。當局計劃在明年約2月份,向所有已登記的300多萬選民寄出信件,提醒有改變住址的選民需要向選舉事務處提供最新的住址,以及介紹新的住址證明要求。

第5項建議是一項額外的措施,選舉事務處正聯絡屋宇署和差餉物業估價署,在未來數個月查核近期被拆卸或即將被拆卸的建築物名單,以找出可能未有更新住址的選民。

他說,建議優化措施是為了防止任何欺詐或舞弊的行為,維護選舉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上述各項新措施會大量增加選舉事務處的工作量,選舉事務處為此已設立一個特別職責隊伍,由一名副總選舉事務主任帶領。當局會為此向選舉事務處增撥所需資源。

譚志源重申,當局高度重視維護一個誠實和廉潔的選民登記制度,以上的一系列建議措施可能會對公眾造成不便,希望公眾理解。對任何可疑的個案,選舉事務處和相關的執法部門會根據相關的法例,嚴正處理。

選舉管理委員會歡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改善現行選民登記制度所發表的方案,並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有信心在建議獲接納後,選舉事務處會與當局緊密合作以實行這些措施。

      責任編輯: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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