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江淮晨報報道,2010年12月8日,時任宣州區副區長的章宏斌將一女子殺死,並將屍體移至死者車中,駕車向湖北方向行駛。當年12月9日,章宏斌在湖北境內,向黃石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此事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今年12月12日,記者從馬鞍山市有關部門獲悉,該案日前已經一審宣判:被告人章宏斌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緩。
被告人章宏斌,男,1966年4月生,安徽省涇縣人,漢族,大學文化,原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宣州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被害女子梅蓮是宣城人,系宣州區一家咨詢公司經理。
章宏斌曾經供述,2010年8月,他在參加梅蓮公司開業典禮時與其相識。當年10月中旬後,兩人開始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不久,梅蓮即多次向他提出為自己公司融資等要求,但均未果,之後兩人之間開始出現矛盾,且矛盾不斷升級。2010年12月8日午飯後,梅蓮又向章宏斌提出幫助解決周轉資金的要求,章宏斌未能辦成,後雙方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章宏斌將梅蓮掐死。當日22時許,章宏斌從死者家中將屍體移至死者車中,駕車向湖北方向行駛。
2010年12月9日15時許,車輛行至湖北黃石市境內,章宏斌看見黃石公安局大樓後,遂向黃石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案發後,當年12月10日,宣城市宣州區人大常委會依法停止章宏斌副區長職務。當年12月11日,章宏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宣城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此案後來轉至馬鞍山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