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綜合港媒報道,一名女子勒索香港某富商1.4億元(港幣,下同),成為香港歷來最大宗的同類案件,引起香港全城矚目。8日,勒索案女被告祁春艷被重判7年監。
法官宣判時形容女被告祈春艷是個邪惡、無情、機關算盡,又危險的女人,她曾勒索前述富商逾五次,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刑期若分期執行的話,共需入獄16年,可惜區域法院受司法管轄權限,最高只能判囚7年。法官指出,勒索是最醜惡的罪行,法庭必須嚴懲這類罪行,以收阻嚇作用。
據瞭解,這是區域法院可判處的最高監禁刑期。女被告聞判後實時崩潰、痛哭,需由兩名女庭警攙扶進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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