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今年4月公車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我國連出重拳應對「車輪腐敗」,加速打擊超編、超標配備公車,違規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等行為,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調查公佈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全國各地也相繼推出不少新招治理公車。
公車治理步伐加快認定17.95萬輛「問題公車」
隨著今年年初《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及《省部級幹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辦法」)的公佈,我國新一輪公車改革拉開大幕。
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兩個辦法」從降低配備標準、壓縮編製數量、強化經費預算管理和審批購置、使用、保險、維修及加油等方面,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嚴更高要求。
為加強和規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工作,財政部於3月4日出台《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規定黨政機關應在編製部門預算之前編製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作為財政部門安排公務用車預算的重要依據。
3月25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指出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此外,今年要抓緊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車管理使用改革,並拿出改革方案,且在一些部門試行。
為貫徹落實「兩個辦法」,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專項治理工作做出具體部署。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在出席有關會議時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門超編製超標準配備公車、豪華裝飾公車、公車私用等問題突出,要切實抓好公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此次公車專項治理工作自今年4月起至年底,分為動員部署、清理糾正、重點檢查、建章立制四個階段。從5月上旬開始,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次會議,對公車治理的進展成果進行總結。10月27日,領導小組在工作會議中透露,公車治理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
「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工業和信息化部在11月18日公佈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中做出上述規定。該細則還要求,主管部門要不定期對列入《目錄》車型的產品技術指標、配置、價格和服務等開展專項核查。
各地新招狠招應對「車輪腐敗」效果待檢驗
今年4月以來,多地相繼出台具體實施方案,整治超編、超標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等行為。
江蘇省今年5月起集中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和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這兩項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尤其嚴查「違規使用軍警用號牌」情況。據江蘇省紀委黨風辦公室主任李蘇建介紹,除軍隊司總部和武警部隊明文批准規定的可以保留軍警號牌外,其餘單位掛軍警號牌一律清理收繳。此外,對公安「O」牌專用段號的清理統計工作要全部登記上報。
10月10日起,青海省85個省直機關單位的公務用車張貼統一標識上路行駛,接受社會監督。根據青海省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省級機關單位實行公務用車標識管理的通知》,除公檢法司等執法單位已經噴塗明顯工作標識的執法車輛外,其他所有公務車都必須張貼標誌,且標識樣本、公車號牌、車型、使用單位、監督電話等情況要在政府網站長期公示。
8月底之前,廣州市對全市範圍內新增約1萬輛公務車安裝了北斗車載終端設備,這意味著,這批約1萬輛公車的行車軌跡將在電子監控系統中一覽無餘。根據廣州市政府網站中標公告顯示,每台公車車載北斗終端的安裝成本約1659元,以此前廣州市每台公務車年費用2.5-3.5萬元計算,每台車一年可節省7000元左右。
《吉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一般公務用車編製按每30人不超過一輛確定,廳局級幹部公務用車編製按1-2人一輛、3人兩輛、4人三輛、5人四輛、6人以上每增加兩人增加一輛確定。而陝西省則規定,副廳局級及以下的幹部不得配備專用公務車,且各部門和單位不准購買越野車。
在山東,24家省直單位試點「公務自行車」,省直單位工作人員在3公里內的外出公務活動時,原則上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辦負責人表示,試點「公務自行車」是倡導機關公務人員盡量選擇綠色交通工具出行,減少使用公車,但考慮到辦公效率問題,這一做法「並非強制」。
熱議:貨幣化改革能否成為車改方向?
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認為,我國治理公車使用亂象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通過行政管理的方式對違規使用公車的領導幹部和司機進行紀律處分,一種是採取市場化的改革手段來解決,如推進公車的貨幣化改革,「前者治標,往往只是一時見效,而後者則更是治本之策」。
這種被專家認可的公車改革方式在杭州已取得突破。自2009年5月開始,杭州市開始啟動涉及100多個單位的公車改革,至今年7月29日,除公檢法系統和市政府三個駐外辦事處暫不實施車改外,杭州市所有市管幹部無論級別和官職高低,均不再配備公車,而是發放「車補」。
據新華社報道,杭州市有關部門對比車改前後財務開支後發現,第一批車改單位公車開支比車改前下降32%,第二批車改單位下降30%,兩年節約公務交通費用總計3442萬元。
但並非所有聲音一致為「杭州車改」模式喝彩,有網友指出,用「車補」來取代購買公車只是「看上去很美」,領導幹部沒車坐卻可以收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車補」,這實際上也是特權思想的延續。因此有專家也提出,公車改革迴避不了「既得利益」這一問題,作為政策制定者的領導幹部是否敢於向自身利益揮刀,直接決定了「車改」成敗與否。
「任何車改方案都有支持者和反對者,我認為應該堅持節約與穩妥兩大原則,」一直關注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日前撰文指出,「杭州車改實際上也是雙軌制,幹部『車補』不發現金,只用於與車有關的支持,包括向杭州市公車管理中心的租車費用。一旦時機成熟,政府辦的公車管理中心就可以轉化為私營公司來辦,會有更多官員自駕、坐出租車或騎自行車上班。」
有更多專家希望未來我國公車能走向「變購為租」的道路。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告訴記者,公車採取租賃形式既可拉動汽車租賃業的發展,又避免因在非公務時間段長期擱置而造成的浪費,有利於資源的集中調配,還為緩解道路擁堵、改善環境做出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