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蘭州網報道,中國國家統計部門宣佈,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已達80.1%。其中,民主法制的實現程度最高,達93.6%。
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這個官方自擬的指數,統計部門並未公開其主觀指標的調查樣本範圍、分佈及構成。
國家統計局12月19日發佈《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統計監測報告》,披露了這一國家發展目標的進展。報告稱,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達到80.1%,比2000年提高20.5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2.05個百分點。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是一種綜合指數,是各監測指標實際值除以標準值,然後再經加權綜合而得的,60為總體小康,100為全面小康。指數的指標體系由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生活質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資源環境等6個方面23項指標組成。
報告的各項指標中,2010年中國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實現程度為93.6%,為六個方面實現程度最高的。
報告稱,「『民主法制』包括公民自身民主權利滿意度和社會安全指數兩項監測指標。2010年公民自身民主權利滿意度達到82%,社會安全指數2010年實現程度達95.6%。」
公民自身民主權利滿意度是公民對自身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的滿意程度。報告稱,「它是一項主觀性指標,其數據通過抽樣調查取得。」
不過,國家統計據並沒有公佈調查樣本的範圍、分佈及構成。
社會安全指數覆蓋了社會治安、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生產安全等變化情況。但國家統計局也沒有說明是否已將近年來民眾關注度極高的食品、藥品安全等列入其中。
報告顯示,生活質量的實現程度是六大方面的次高,2010年實現程度為86.4%,社會和諧的實現程度為82.5%。此外,經濟發展方面的實現程度為76.1%,資源環境實現程度78.2%。文化教育實現程度為68%,在六個方面中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