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12月21日,昔日的中國金哨、裁判陸俊因涉嫌受賄在丹東受審,他的受審使一樁13年前的侵權案再次進入公眾視野。13年前,《羊城體育》因報道稱陸俊收黑錢,而被北京法院判決侵權。如今,確有受賄行為的陸俊落馬,《羊城體育》能否因此而翻案呢?
前總編:贏得人心就足夠了
今天上午,記者採訪了《羊城體育》前總編、已經退休了的范柏祥先生。
范柏祥介紹說,據他瞭解,此次檢方的指控中,並沒有陸俊在那場比賽中收20萬元的內容。不過,當年有廣州松日隊的副總經理向媒體報料,說陸俊收了20萬元,那麼偵查機關在抓捕了陸俊後,有沒有問這件事,有沒有調查陸俊是否在那場比賽中收錢了?范柏祥認為,不排除檢方並未完全調查出陸俊受賄情況的可能性。
當年的涉事各方都有很大變化,《羊城體育》於2003年元旦全面改版,主攻足彩。而11年前,大連萬達集團不滿中國足球的現狀,退出足球界;如今,大連萬達集團重返足壇,與中國足協簽協議,在3年內將至少出資5億元人民幣,全面支持中國足球振興;陸俊則於昨日受審,被控兩大項共7個罪名,總計受賄金額81萬元。其中1999至2003年,陸俊直接通過執法為他人謀取便利受賄71萬,作為中間人牽線搭橋收取10萬賄賂。
范柏祥說:「當年那場比賽太敏感了,送錢的單位也敏感。現在陸俊確實因為受賄被抓,我心裡是高興,但並不是非常高興。」
沉冤得雪,為何還不非常高興?范柏祥表示,當年之所以敗訴,就是中國足協的一幫利益共同體,利用陸俊一案來殺雞給猴看,以打壓媒體揭黑。用一句話來說,中國足球已經爛透了。
如今陸俊確實有受賄行為,《羊城體育》會否對當年的舊案提出申訴?范柏祥說:「當年我在敗訴後寫過一篇文章《你以為你是誰》,就是說陸俊贏得了官司,贏不了人心,他現在不就倒了嗎?現在我已經退休了,不想再折騰。就像劉少奇在冤死前曾說過一句話,歷史是由人民來書寫的。現在我要說,贏得人心就足夠了。」
當年冤案:媒體揭黑被判侵權
1998 年3月24日,《羊城體育》刊登了署名「肖曉」的文章《「首尾」之戰場外音》,報道了3月22日全國足球甲A聯賽第一輪廣州松日隊主場對大連萬達隊的比賽。文章稱:對比賽中大連隊得到的那個點球,松日俱樂部賽後一直耿耿於懷。俱樂部副總經理利彪希望記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誤判,並揭露稱「賽前這位主裁判收了客隊20萬元現金,希望新聞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說的這位主裁判,就是陸俊。
此後,陸俊到廣州起訴《羊城體育》侵權,未被立案。陸俊轉而回到北京起訴,海澱法院一審認為,《場外音》一文違反了新聞要求真實的原則,並判決《羊城體育》報社刊登聲明向陸俊致歉,賠償陸俊精神損失費 8.5萬元,實際經濟損失17832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羊城體育》上訴後,北京市一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律師:想翻案很難
針對《羊城體育》與陸俊當年的公案,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表示,如今想翻案,難度比較大。
趙三平認為,如果要翻案,就要找出當年錯判的證據。比如說,當年的報道中涉及的那場球,如今有沒有在檢方的指控當中?如果指控中列明瞭,那麼證明陸俊在那場球中確實受賄了,只不過當時沒有證據證明而已,那麼,法院現在就應該提起再審並改判。
而檢方的指控中沒有說陸俊在該場比賽中受賄,趙三平律師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因為陸俊在別的場次中受賄,你就說他在這場比賽中也受賄,否則就有侵權嫌疑。
不過,具體到當年的那起案件,趙律師認為,從《羊城體育》的表述上來說,並沒有問題,而且《羊城體育》還有廣州松日隊副總經理的電話錄音證據,有確切的消息來源。趙律師表示,當年陸俊是先到廣州起訴,結果法院認為報道沒問題,都沒立案,結果陸俊又到北京起訴,媒體就敗訴了。
趙律師介紹說,如果要翻案,不是因為陸俊如今受賄被抓,而是當年的報道在陳述事實上盡到了媒體應有的責任,當年的判決本身就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