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視報道,中國人經說一句話「多子多福」,最近媒體報道,在廣東有一對商人夫婦,他們利用試管嬰兒和代孕這種方式,讓自己一下子就有了八個孩子,他們到是實現了自己多子多福的願望,但是他們的選擇對社會的衝擊還是蠻大的,我們先來看,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是怎麼樣的。
解說:
八個小寶貝引發的卻是一次大爭論,根據廣州一家報紙報道,他們的父母是商人,因為一直求子未成,所以通過試管嬰兒技術和代孕誕生下這八個孩子。而隨後又有媒體報出,孩子的父親接受採訪時稱,該事件只是洩露照片的影樓進行的商業炒作,一時之間真真假假都讓人迷惑,為了一探究竟,記者找到了這家兒童攝影機構。
畫面提示:
聲音來源:兒童攝像機構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
沒有照片了,只有一張印在宣傳單上。
記者:
拍照片的時候可不可愛?
工作人員:
我們沒有去,應該是蠻可愛的。
解說:
在廣州的一家高端早教中心,記者也找到了新的線索,據透露,今年10月,八胞胎就在媽媽和保姆的帶領下來到這裡上課。
畫面提示:
聲音來源:早教中心老師
老師:
請長假了,因為他們家裡有事,很早前就請長假了。
記者:
之前上課是什麼課程?
老師:
早教嘛,上小寶寶的課程,孩子感觀的訓練,其實都是在教家長的。
解說:
為了進一步確認事實,記者還來到了這對夫婦居住的小區,不過並沒有能夠敲開他們的家門。根據鄰居介紹,他們這兩天搬走了,小區住戶說,經常看到他們推著八個寶寶一起出來曬太陽,場面非常壯觀。
畫面提示:
聲音來源:小區住戶。
住戶:
8個保姆帶寶寶,1個保姆搞衛生,1個做飯,1個老師。
解說:
根據媒體報道,富商夫婦找到了兩名代孕媽媽,再加上自身共有三個子宮,花費近百萬元代價,在去年9、10月份,先後在香港誕生下四男四女,這到底是否屬實呢,記者也從鄰居口中得到了一些說法。
畫面提示:
聲音來源:鄰居
鄰居:
她們在國內做了試管嬰兒,做了幾次都沒成功,後來從美國回來一個女教授,教授跟他說八胞胎都成功你要不要,他說要。還認了這個教授做小孩乾媽,現在孩子都1歲多了。
解說:
由於沒能夠親眼見到孩子的父母,一些具體的細節尚難確認,但這件事情所引發的振動卻是確定無疑的。就此本月20號,廣東省衛生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事件調查處理和下一步工作。目前廣東省衛生廳已對全省38家機構進行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賣配子、合子、胚胎的行為,是否違規實施代孕手術。
董倩:
也許你會問,就一件普普通通生孩子的事情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多人,這麼大的關注呢,其實很簡單,兩個字一個是「多」,一個是「富」,什麼叫「多」,我們以前聽說過多胞胎,我們聽說過三胞胎,甚至聽說過五胞胎,但是八胞胎已經超出了我們這樣的一種極限了,聽到的新聞的極限了,這是多。再有一個,在多的情況下,人就得問了,你這麼多孩子,到底是怎麼來的,後來媒體說這是通過試管嬰兒,而且也是代孕的方式得來的,一說到代孕這就牽扯到違法了。
再來看這個「富」字,大家會注意到,最近媒體在關注這件事情的時候,往往會綴以一個「富商」,然後是「富人」,離不開這個「富」字。還有媒體繼續用細節來說明這個「富」,比如說他們家僱傭了11個保姆,然後一個月的費用大概要超過10萬,你想想當「多」和「富」一累加的時候很多人這種不舒服的感覺就來了。不舒服來自於什麼,來自於不公平,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現在絕大多數人都遵循的嚴格遵守的是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一家一戶一個孩子,但為什麼這家人,就是因為他們手裡有充足的錢,就能夠跨越法律,因為我能夠交付這些超生費用,我能夠交付他們的撫養費用。因為錢多就能夠取得多生孩子的權利嗎?因此多和富的累加讓人就不舒服了。
種種細節,當然目前我們只是在媒體上看到的報道,到底是怎麼樣需要進一步的確認,目前廣東省的衛生廳也進行了調查,調查的情況是怎麼樣的,今天我們的記者也電話採訪了他們,聽聽他們怎麼說。
電話採訪:
廣東省衛生廳科教處處長 徐慶鋒:
今天就我們這個聯合調查組,去到找他們當事人,已經聯繫上了,電話同他溝通過,他說的就是他本人講是在境外做的,不是在這裡做的,但是我們必須要進一步取證之後才能夠確定是哪裡做的。
辦法就是通過採取綜合措施,通過居委會、計生部門、還有當地的公安派出所等,可能要採取聯合行動。
董倩:
聽完了採訪您就會發現,這個當事人的說法還有新聞媒體報道的一些細節是明顯存在著挺大的差異的,而且這對夫婦以前也說過,這是他們照的八胞胎的照片是影樓在炒作,是經過電腦處理的,事實到底怎麼樣是需要進一步確認的。但是我們通過這樣的事情看到的是背後的一些東西,我們不妨來看看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他看到的,這件事情背後所引發的問題。
第一、代孕是非法的,剛才強調過了。
第二、人工有意多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第三、另外,醫療機構有超範圍營業,違規操作還有經濟犯罪之嫌。
第四、醫學倫理學的問題。
第五、人為多胎有損孕婦身心健康。
廖廳長說了這麼多的問題,可以見得這是一件不小的事情,相關部門對這個問題又是怎麼看的,我們來聽聽。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 廖新波:
有什麼理由請這麼多人來為自己生孩子,有錢就可以有生育權嗎,這首先是一個不對。第二個你這樣是對生命的尊重嗎?因為多胎懷孕是高風險的,死了誰負責,這些都是一個倫理問題。
電話採訪:
廣東省計劃生意協會秘書長 董玉整:
從我們計劃生育的政策來說,毫無疑問是超生的,而且是超的太多了,我們原則上提倡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這對夫妻一次讓三個婦女懷孕,生出八個孩子來,嚴重超生。
解說:
那麼,如果真的事實被確認,這對夫婦可能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
董玉整:
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要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這是一個意思。那麼本人上年的實際收入如果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那麼對超過那一部分,還要按照一倍以上,兩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這是超生一個的。如果超生5個還要乘以5。
解說:
八個孩子,三個母親,生物學父母,生身父母,這些帶有科學色彩的名詞讓傳統的父母含義在這裡被完全顛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被濫用的憂慮也被提出。我國對於試管嬰兒技術早有嚴格規定,此項技術僅僅應用在治療不孕的夫婦身上,不能以多胎為目的。
廣醫三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 龍曉林:
不是說你要做試管嬰兒我就給你做,必須有醫學指證,比如說輸卵管堵塞、輸卵管粘連,或者男方精子異常,不能夠自然受孕的。國家規定,35歲以前第一次放(胚胎),只能放兩個胚胎,杜絕多胞胎的出現。
解說:
廣州醫學院附屬三院生殖醫學中心,是廣東省38家獲得助孕資質的機構之一,來自這裡的龍曉林主任認為,如果真的事實被確認,為這八個孩子做試管嬰兒的衛生機構很可能是違規放入了多個胚胎。
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婦產科主任 張建平:
胚胎移植的時候我們國家也有嚴格規定移植的條例,哪些人可以移植,一次多少個,這裡有一個結婚證,准生證等相關證件。所以他的八個胚胎他自己太太已經移植了三個,他就沒有政策,也沒有權利再去找人移植那麼多胚胎了,那就是說醫院為什麼沒有把關。
解說:
目前,廣東省衛生廳的調查已經展開,而與此同時,人們也在發出呼籲,怎麼樣讓醫療單位不再敢於冒犯明確的規定。
董玉整:
規範裡面醫療機構違規實施代孕技術,要處以三萬塊以下的罰款的,那同時對醫師資格也審視的,這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像她這樣一次自己又懷孕,然後另外還同時有兩個代孕,那這樣就太過火了,那具體怎麼處罰從目前的法律條款來說相對少了一些。
董倩:
好了,我們現在要面對很現實的問題了,就是他們是違反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了,而且是大大違反了,但現在是怎麼對他們進行處罰呢,他們生了八個,按說超了七個,是按照七個這麼處罰嗎?但是我今天看到有一位法學院的教授他有不同的看法,我們來看看,這是濟南大學法學院的劉文靜教授,她說,現行法規對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操作規程,特別是與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沒有明確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和接受處罰的,應當是超生嬰兒的遺傳學意義上的父母。考慮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特殊性,超生數目應當以胎數計算,其中一胎為合法生育,另外兩胎屬於超生。
因為這對夫婦他是請了兩位代孕母親,按照這位劉教授,應該按照兩胎這樣的數目來進行罰款,到底是七還是二呢?當我們查詢相關的規定的時候發現沒有可援引的依據。
這是說到接受代孕的人,我們再來看如果提供了代孕的這些機構又怎麼對他們進行處罰呢,再來看也是有規定,這是衛生部2001年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22條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實施代孕技術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代孕這個問題是一個非常複雜,而且對於倫理來說是相對沉重的問題,這麼一個問題我們就用罰款這樣的一種手段就解決了嗎,而且剛才說了是3萬塊錢以下的罰款,對於一個醫療機構來說,3萬塊錢是不是少了點。到底怎麼去用法律去銜接技術和社會上出現的這些問題,我們來聽聽董玉整,就是醫學倫理專家他是怎麼說的。
董玉整:
我們現在的立法的力度還不夠,就是並沒有真正一部相對完整和系統的,關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如何應用、如何界定,違規和打擊的這個立法,現在在法律的層面沒有,我們只有法規。所以導致在執法的過程中,就容易出現問題。再一個就是誰來執法,執法的主體是誰,然後執法的的力量是怎樣,一旦違規了究竟受到處罰誰去做,這個就導致力度不夠。所以這個事件凸顯出來的,一個就是我們在這個問題上,進一步加強立法,包括我們各個部門,它的責任是誰,責任要講清楚。比如說人口計劃生育部門什麼責任,衛生部門什麼責任,另外還有一些有關人員怎麼去處置,比如說那兩個代孕的母親,她們是不是受害者,她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那一對父母又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董倩:
現在人類的醫學技術是日益昌明、突飛猛進,它也就帶來了相關的一些社會問題,本來法律是應當去規範這些社會問題的,但是現實的尷尬就在於法律的出台往往是滯後於這些社會問題的,比如說具體的到代孕,有人說精子、卵子、管子、肚子、還有票子,這五方的利益到底怎麼去協調,怎麼去解決,我們繼續往下看。
解說:
廣州八胞胎事件再次引發了社會對於代孕機構的關注,而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夫妻還遭遇了代孕機構騙局,同樣生在廣州的孫女士就是其中一例。
孫女士:
那個代母是最後成功了以後只是收10萬塊,為了穩重起見,成功率高一點,我找了兩個(代孕),這個過程花了差不多30萬。
解說:
然而做了幾次胚胎移植都未能成功,於是孫女士漸漸發現,這所謂的代孕其實背後有貓膩。
孫女士:
我們正常做的話,起碼要兩個星期才知道(胚胎)著不著床,一個星期怎麼可能知道呢,它一個星期就通知我說,我說那個肯定不可能的,肯定是騙人的。
解說:
但因為知道自己找人代孕是違法行為,所以孫女士最後也只能啞巴吃黃連。
孫女士:
太容易被騙了,可能他們就抓住我們這個心理,急了嘛,亂投醫。
解說:
根據我國衛生部於2001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代孕行為,特別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和胚胎,因此代孕機構及代孕服務多方簽訂的所謂合同,自然也被定義為違法,這意味著即使有合同也是無效合同,因為缺乏合法性,很多代孕機構會將整個代孕過程轉入地下,這種狀態所帶來的風險還不僅僅是金錢的損失,為此,各方專家也在不斷地做著提醒。
解放軍303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 張曉梅:
比如說孕早期沒有進行檢查,形成自然流產和畸瘤流產的發生,到孕中期沒有進行篩查形成大的畸形,孕晚期容易導致胎膜早破,死產的發生,一旦此類現象發生,勢必對代孕媽媽的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影響到以後的生育。
中山大學附屬一院生殖醫學中心教授 莊廣倫:
如果代母出現了一些產前出血或者子宮切除,甚至產後死亡,這些事例都有可能發生。
解說:
而除了身體的風險,代孕還可能引發諸多法律和社會糾紛。
2009年2月18日新聞
律師 樊革:
在去年2008年9月份,廣西南寧法院,有個區級法院做了一個判決,這個判決當中夫妻雙方等於委託了第三方進行代孕,也有書面的協議,但是後來女方(代孕者)反悔了,她想要孩子,就訴諸於法院,法院對這個案子最後判首先第一點,就是對於這個代孕協議的法律效力,認為違反了咱們國家的公序良俗這樣一個基本的法律原則,所以認定了這個協議是無效的。
解說:
而即便沒有上述風險,代孕者和代孕產下的孩子也終將陷入倫理困境。
武漢大學社會學教授 周運清:
代孕母親的人格以及相應的身份,都變成了一個工具狀態,生殖工具變成了一種商品,懷孕的孩子也變成了商品。
畫面提示:
2010年12月31日新聞
記者:
你介意別人怎麼看待你這個工作嗎?
代孕媽媽:
那怎麼能不介意呢,如果說不介意的話就不害怕被別人知道了,我現在至少還沒發現有一個人她不介意。
解說:
法律、倫理、健康,從各個角度看代孕所蘊含的風險都毋庸置疑,也正因此各方面的人士才會不斷呼籲,而廣州一對夫婦用技術手段生下八個孩子的新聞,才會迅速引發關注。但是今天記者還是輕易在網絡上就搜索到了各種關於代孕的信息。
董倩:
代孕是非法的,但是由於在現實中有的人有這樣的需要,因此非法的代孕現在在地下也形成了一個產業鏈條,我們不妨先瞭解一下代孕都有幾種形式,是三種:
第一種,是把受精卵直接植入代孕者的體內,精子和卵子都是父母的,報酬最低不超過12萬。
第二種,是精子是父親的,但是要注射進代孕媽媽的體內,也就是用代孕媽媽的卵子,報酬是不超過15萬元。
再有一種,是客戶與代孕媽媽直接發生關係,報酬最高,一般按照地下的收費是20多萬。
目前這種狀況下,代孕有幾種風險,怎麼說呢,還有幾種不利,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一開始我們說過了,富人利用自己手裡的金錢就可以僱人,我想生多少就生多少,這樣的話等於是加劇了這種社會上的貧富不公,另外讓人有一種,本來生育權是平等的,但是富人用自己手裡的錢打破了這種平等。
再有,人們要進行很深層次的思考,就是人類身體的器官能不能進行出租,女性的子宮能不能用以出租的方式替別人生孩子,我們以前老說父母生養我們,但是醫學的發展,讓生我和養我和父母未來可能不見得是一個人了。
另外一點,代孕裡面是存在著法律解紛的,比如說代孕的母親在懷孕的過程中,如果孩子遇到了一些病怎麼辦,如果代孕的母親在半途中她流產了怎麼辦,這些法律問題又該怎麼解決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有待我們經過仔細思考之後再進行解決。接下來,我們不妨再聽聽邱仁宗先生他是著名倫理學家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的。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 倫理學專家 邱仁宗:
人的器官都有一定的神聖的性質,到目前為止,主流國家都在反對的,主流的觀點,像我們現在做器官移植,都有倫理委員會,這樣就本身起一個控制的作用,代孕母親問題等於也是出租,出租子宮,整個一系列的問題是一致的,窮人說,我現在沒有錢,我可以出賣我自己,從倫理學的觀點來說,多生孩子增加了不光你自己的負擔,也增加了社會的負擔,衛生部門在醫院監督管理有問題,代孕本身在法律是不允許的,這個代孕必須要通過醫療機構,不通過醫療機構怎麼做代孕,那做不了的,肯定是監管的問題。
董倩:
代孕在我們國家是非法的,我們再來瞭解一下,它在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一些法律狀況。應該說在絕大多數國家都是不允許代孕的,只有像在印度這些國家還有少數的地區允許代孕。我們來看看法國,法國在1994年的時候通過了一個生命倫理法,全面禁止代孕,組織、策劃代孕的協會或者醫生,將面臨3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這是法國。
再看澳大利亞,代孕母親在法律上被視為孩子的合法母親,任何將孩子的監護權轉給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屬於無效。
代孕到底怎麼管理目前在國際上還有比較大的分歧,但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允許還是禁止,對它的思考都應該是深層次的。
在1985年的時候,美國發生過一個非常有名的案子就是一名代孕母親,她對孩子產生感情了,最後和這個孩子的父母對簿公堂這麼一件事情,由這個案子我們能看出,代孕這個問題解決起來是多麼的困難。
一個無意中曝光的八胞胎的這樣一個新聞,讓我們看到了生命、倫理、文化、制度等錯綜複雜的關係,只有正視它才能夠推動社會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