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香港第4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由2012年2月14日開始,至2月29日結束。有關公告今天(12月23日)刊憲。行政長官選舉於3月25日舉行。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
擬參選人士須於提名期內的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把提名表格親自交到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提名表格已上載選舉事務處網頁。
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潘兆初為選舉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