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澳門啟動修訂出版法程序後,新聞局被批評未聽取業界意見。昨日,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告訴記者,稱是否修訂出版法政府無既定立場。
談到澳門政府與媒體的關係,他稱新聞局只是特區政府的公關窗口,不會管媒體,媒體有權不刊政府消息,報道立場是媒體的自主權力。澳門政府啟動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簡稱「兩法」)程序後,新聞局批給一家公司逾350萬元做民調,被輿論批未充分聽取業內意見、浪費公款。為此,新聞局局長連日來帶隊逐一拜訪了十餘家傳媒負責人。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日告訴記者記者,將逐一拜訪澳門媒體,仔細聽取意見,預計共有30餘家。他希望下月完成拜訪。記者記者問是否因為被批評才逐一拜訪,陳致平說,一直都有走訪媒體的想法,政府官員本來就需要深入業內、基層。
澳門新聞局已建議刪除該局組織法文本內「官方發放記者證」的職能。昨日,陳致平向記者透露,局方已將建議送交行政會並出席行政會解釋,新聞規範與人員身份認同應由業內自定,預計行政會很快討論通過後便能正式實施。
澳門這次修訂出版法,可能會設立出版委員會或新聞評議會,業界擔心這樣會加強對媒體的控制。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向記者強調,是否修訂出版委員會法政府無既定立場,是否設立出版委員會亦由業界討論決定,政府樂意給予技術支持。「既然修法沒有時間表,何不聽取充分意見?」陳致平說,目前業界一些看法亦存在較大差距,希望日後能平衡各方意見。
對話
部門會犯錯樂意被監督
記者:刪除官方發記者證後如何管理媒體?假如媒體有虛假報道,新聞局有何處理措施?
陳致平:新聞局不會「管」媒體,只是特區政府公關的窗口,相信業界會自律。假如有虛假報道,可能產生的誹謗、侵害隱私等,刑法典、民法典已有法律條文處罰。新聞局不會「管」,一旦觸犯法律有司法機構處理。
記者:這次澳門修法遭到批評,之後新聞局才逐一走訪媒體徵求意見嗎?
陳致平:新聞局走訪媒體是非常普通的事情,局方一直也有此想法。我有30多年的新聞業界經驗,有很多業界老朋友,走訪下能溝通感情,正好也認識年輕的記者。
記者:如何看待澳門政府與媒體的關係?
陳致平:存在夥伴關係,我想這在世界上哪裡都是夥伴、合作關係。特區政府需要透過媒體發佈資訊、消息,媒體也需要從政府獲取消息,大家會合作。當然,媒體有權不刊政府消息,報道立場是媒體的自主權力。
記者:畢竟哪個部門都不願被監督,怎麼理解這種「夥伴」關係?
陳致平:我們非常樂意傳媒批評監督,人總會犯錯,部門也會犯錯,被監督才能做得更好。當然,假如是毫無依據誹謗、辱罵是另一回事。特區政府非常歡迎媒體進行有事實依據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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