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重慶商報報道,銅梁男子譚某,6年前拒絕與妻子離婚,遭岳父及其家人冷落,他一怒之下將岳父砍死,妻子和妻姐被砍成重傷。潛逃後,他被公安部列為B級逃犯開展追逃。今年12月19日,銅梁警方在東莞將他擒獲。昨日,譚某被刑拘。
昨日,銅梁警方告訴記者,40歲的譚某是銅梁縣維新鎮沿河村村民,與妻子黃某結婚10餘年,常因瑣事爭吵。2006年1月底的一天,黃某提出離婚,譚某以孩子太小為由予以拒絕,黃某一怒之下回到娘家。
2006年2月3日下午,譚某被叫到岳父家中商量離婚事宜。到了岳父家後,譚某再次求妻子不要離婚,岳父和黃某的姐姐,都幫著黃某說話,勸離不勸和,雙方就這樣一直僵持著。吃晚飯時,岳父等3人都不理睬譚某,把他晾在一邊。
飯後,3人準備洗漱睡覺,他們叫譚某回自己家。爭執中,譚某抓起桌上的菜刀以及屋角的斧頭,砍死岳父,還砍傷妻子和妻姐,隨後逃逸。
譚某歸案後交待,他在潛逃途中辦了一張化名李雲的假身份證,來到東莞打工,在一家工廠應聘當了一名噴漆工,月工資近4000元。
他說,當噴漆工時,他的手指受傷,老闆叫他去搞工傷鑒定,他沒敢去。擔心暴露身份,後來他乾脆辭職離廠。「當時我們也懷疑過他的身份,但根本沒有想到他會是B級逃犯。」事後該廠老闆告訴辦案民警說,當年廠裡給譚某辦保險時,發現他的身份證有問題,保險辦不了,追問他,他則稱那個是臨時身份證,真的身份證忘在老家,廠裡多次催促他回老家去拿,可他從來沒有回去過。老闆說,譚某性格內向,為人也不錯,後來他們對這件事也沒有多想,就讓他一直在廠裡幹活。
譚某說,他離職後,很快就找到了一家新的小廠從事焊工。後來不久,他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把手腕摔傷了,直到被抓時他手腕都還纏著繃帶,但他不敢向老闆索要賠償。他說,平時看到警察就特別緊張,根本不敢與熟人交往。銅梁警方介紹說,12月19日下午5時左右,專案組民警在東莞警方的配合下,在一家公司食堂將譚某捉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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