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日本政府27日召開安全保障工作會議,決定大幅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籐村修當天就日本武器出口新標準發表講話說,在有利於日本安全保障與國際和平的情況下,允許參加國際聯合研發和生產防衛裝備、向海外轉讓防衛裝備,但武器裝備用於其他目的或向第三國轉讓必須事先徵得日本同意。
籐村修說,在國際社會發生巨變的情況下,為確保日本的和平與安全,日本需要推進與美國之外的國家聯合研發和生產防衛裝備,獲得最新防衛技術,在不斷降低研發成本的同時,鞏固日本防衛產業生產和技術基礎。
日本媒體指出,此次確定的武器出口新標準是首次徹底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將成為日本防衛政策的重要轉折點。
1967年,日本頒布實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則」,即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決議規定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1976年,當時的三木武夫內閣又對上述原則進行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但在日美開始共同研發攔截導彈後,日本對「武器出口三原則」有所放寬,允許向美國出口導彈。但兩國在2006年的換文中明確規定,未經日本同意美方不得將導彈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給第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