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解詠荃鄭州1月6日電】記者從鄭州市總工會獲悉,2012年年底前,鄭州市各級各類企業九成以上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確保普通職工工資、獎金福利公平、合理、科學增長。
據統計,截至目前,鄭州市已有12279家各類企業建立起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覆蓋職工84.2萬人,其中,國有(控股)、規模以上企業、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建制率達到了全覆蓋。2011年,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達到17%,年工資增長值達70多億元。
針對小型非公企業等企業管理分散、用工不規範的特點,2012年,鄭州市將重點在中小型非公企業、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確保今年各級各類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90%以上。「今年,要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較低的、工資增長緩慢的,尤其是多年未給職工增資的企業,重點推進和監查。」鄭州市總工會主席李元法表示。
同時,今年鄭州市各地、各行業相關部門還將嚴格按照「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正常勞動條件下,90%以上職工能夠完成的原則」,依據區域、行業發展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工資標準;針對實行年薪制企業,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企業經營者與普通職工的收入差距,建立職工工資、獎金福利等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