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梁某葉是一家新型材料公司的女老總,她看準了萬和集團準備上市的機會,虛構出「德哥」的角色,並對萬和總裁盧某聲稱「德哥」掌握著萬和集團存在稅務問題的證據,要求給她2億元人民幣,否則「德哥」將公開材料影響萬和上市。
近日,佛山中院終審判處梁某葉有期徒刑四年。梁某葉在上訴時,竟聲稱她當時對盧某提出的「兩億」並非指人民幣,而是「精子」。
女老總勾結他人勒索萬和
據判決書透露,梁某葉,女,47歲,中山市×潤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經法院查明,梁某葉與他人閒聊中聽到廣東萬和集團有限公司的個別上層對集團有限公司不滿的傳聞,於是產生敲詐勒索的想法。
梁某葉將自己虛構的萬和集團存在稅務問題的情況整理成文字資料後,就找到了與萬和集團總裁盧某的妻子有親戚關係的羅某民。兩人商量以此敲詐勒索萬和集團,並約定報酬分成。
2010年12月29日,梁某葉通過羅某民約見萬和集團總裁盧某,並向盧某謊稱北京的朋友「德哥」已經掌握不利萬和集團上市的信息並出示這些文字資料,要求萬和集團「給個誠意」。
盧某覺得雖然不存在所謂的「稅務問題」,但為免將事情弄大影響上市,他表示可以給予30萬至50萬元人民幣。他叫梁某葉打電話給「德哥」,要與「德哥」親自交流,梁某葉以時間太晚為由拒絕了。
漫天殺價要兩億被錄音
同年12月30日、31日,梁某葉和羅某民再次約見盧某,盧某帶著公司的其他高層在順德一家酒店內與兩人見面。其間,盧某堅稱萬和不存在財務問題,並希望對方不要干擾萬和上市。在盧某追問「德哥」要價後,梁某葉就稱「德哥」要人民幣2億元。
一聽到這漫天要價,盧某當即表示無法接受,雙方討價還價未果。後來,梁某葉找到身在北京的王某製造上述資料由北京「德哥」發出的假象,於2011年1月15日再次約見盧某等萬和集團高層,盧某等人表示願意用300萬元解決,不過談判未果。
盧某與其他高層認為梁某葉提供的舉報信內容虛假,「德哥」並不存在,盧某把雙方談話錄了音。離開酒店後,盧某報案。2011年1月17日,警方抓獲梁某葉。
2011年11月3日,順德區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未遂),判處梁某葉有期徒刑四年。梁某葉不服提出上訴。她在上訴狀中提出了多個上訴理由,其中最具爭議的有兩項。
爭議一:
初衷是為合作?
梁某葉聲稱,她的行為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只是想通過此事讓萬和集團感激她,從而與萬和集團有業務上的合作,不構成犯罪。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害人的報案陳述、證人證言以及同案人供述都能相互印證,證實梁某葉在萬和集團準備上市期間,共四次約見被害單位的總裁以及高層,謊稱北京有人將舉報萬和集團,威脅被害單位,以達到勒索被害單位的目的,梁某葉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以威脅的方法,強行勒索他人公私財物的行為,因此梁某葉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爭議二:
兩億到底指的是什麼?
梁某葉還表示,她所說的「兩億」是與「精子」一起說的,是開玩笑,「兩億」數額認定有誤。她的辯護律師則指出,由於該案沒有實際的犯罪數額,梁某葉的犯罪情節輕微,依法應對其免予刑事處罰或適用緩刑。
這「兩億」說的是人民幣還是「精子」?在梁某葉的供述以及羅某民、盧某等人的證言中都有提及。在梁某葉的供述中,這樣提到她提出「兩億」時候的情景:「後來盧某一直堅持問北京的朋友到底要多少錢,我就開玩笑一樣說對方要2億精子,盧某聽後說免談。」
佛山中院認為,涉案數額有梁某葉的供述、以同案人羅某民的供述和眾多證人證言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梁某葉的犯罪數額。
據此,佛山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梁某葉上訴,維持原判。另據瞭解,羅某民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