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政府網站消息,國務院辦公廳20日發佈通知,同意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上海市、河北省、海南省等6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
通知指出,國務院同意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和平湖市間等34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同意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和福鼎市間等46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同意山東省濱州市無棣縣和沾化縣間等26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同意上海市寶山區和崇明縣間等5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同意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和撫寧縣間等7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同意海南省海口市和文昌市間等12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
通知要求,上述各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責任,依法加強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健全維護涉界海域社會穩定的協調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涉海界線糾紛,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促進界線附近海域社會穩定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通知強調,國家海洋局要加強對上述各省海域行政界線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做好相關督促檢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