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河南商報報道,法官收紅包、私設小金庫一律先免職,待調查落實後再行處理。這是昨日(29日)在(河南)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透露的消息。這也是全省法院連續5年來、在春節後第一天上班就召開的「收心會」慣例。
會議現場,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還當眾宣讀了包括開封市原市長周以忠在內的5個落馬貪官的悔過書,以警示全省法官。
裁判文書上網28萬份位居全國之首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上網裁判文書達28萬餘份,網絡直播案件1.5萬餘件,均位居全國之首。
省高院紀檢組長王宏昌說,去年,全省法院評查案件3180件,對造成嚴重瑕疵案件的136名法官進行了問責。為了加強內部監督,全省法院還將子女、配偶從事律師職業的26名一線法官調離了審判、執行崗位。
數據顯示,去年,全省法院共查處違法違紀人員114人。其中,受到政紀處分99人,受到黨紀處分4人,受到黨政紀雙重處分8人,受到刑事處罰3人。包括因對「天價逃費案」審理草率,平頂山中院的24人被查處,息縣、鹿邑兩個法院的院長則因管理混亂等原因被免職。
法官收紅包,一律先免職再調查
「春節期間誰收了紅包,趕緊退了。」龍年上班第一天,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即告誡全省法官。
他說,一些人身處領導崗位,容易滋生腐敗。比如鶴壁中院執行局長趙太啟,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截留執行款項124萬餘元。
從近年來全國、全省法院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和群眾反映的情況來看,違法違紀範圍有不斷擴大的趨勢。這些人職務不高,崗位不起眼,每次索賄受賄金額可能只有千兒八百塊,達不到定罪標準。但由於持續時間長,危害範圍更廣泛。如某些立案人員,收到當事人的訴訟材料後明碼標價,拿200元至500元就可以將案件分給指定法官去辦,並形成「潛規則」。
此外,違法違紀案例也從「職務」到「非職務」蔓延。比如,原項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經常出入迪廳酒吧,為哥們兒義氣充當打手,6次夥同他人將被害人打成輕傷;插手經濟活動,強買強賣,強行勒索。去年12月27日,因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罪被判刑四年零兩個月;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副院長楊旭因聚眾賭博被撤職;安陽殷都區法院副院長趙新傑在辦公室,當著當事人的面將腳伸到辦公桌上,滿口污言穢語,被當事人錄像。
貪腐還出現了「窩案」現象,比如商丘中院辦理商丘置業公司違法違紀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長、兩名副院長和兩名庭長收受當事人賄賂,兩人被追究責任,3人受到黨政紀處分。
今年,省高院將出台制度,加強對法官的監督,「發現誰收了紅包,或者私設小金庫,一律先免職再調查」。調查核實後,再根據情況進行處理,決不姑息。
高院院長當眾宣讀落馬貪官悔過書
反思去年的反腐成果,張立勇仍不滿足,稱查得並不多。他還當眾節選宣讀了包括開封市原市長周以忠、西平縣原縣委書記王廷軍、河南省水利廳原廳長張海欽等5個落馬貪官的悔過書,以告誡全省法官。
西平縣原縣委書記王廷軍的悔過書:當一副冰冷的手銬銬住我雙手的時候,我才如夢初醒,認識到給我送錢的人所謂的「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是靠不住的。假如我不是縣委書記,我手中沒有他們所期待的「生殺予奪」的權力,他們還會與我「禮尚往來」嗎?
31歲即為副廳級幹部的周以忠在悔過書中寫道,案發後,他的母親哭瞎了雙眼,女兒因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
張立勇說,法官的違法違紀行為不同於其他行業,性質更為嚴重。「如果說其他行業違法違紀是污染了河流的話,那麼,法官違法違紀就是污染了水源。」
張立勇表示,今後,全省法院要建立錯案責任終身追究機制,實現違法違紀「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