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韓國高階檢察官和法官擔任社外理事和高管的情況在大企業屢見不鮮。
據韓國金融監督院電子公示系統30日資料顯示,前100名的上市企業社外理事和高管中,檢察官和法官出身者有76名,副檢察官和副法官達到47名。
前法務部長官宋正鎬現任高麗亞鉛的社外理事,前檢察總長金玨泳現任韓亞金融控股公司的理事會議長(社外理事)。
前檢察總長宋光洙和李明載分別擔任斗山重工和斗山工程機械的社外理事。
另外LG電子的金相會(音)、GS建設的文晟祐等為法務部次長出身,LG化學的南基明和SK C&C的韓永錫等為次官級出身,這樣的社外理事也有9名。
據專家說,高職位法律界出身的社外理事眾多是因為他們可以整合企業與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
有意見指出,一部分高階人士擔任2家以上企業的社外理事也存在問題。
經濟正義實踐市民聯合經濟政策組組長說:「嚴格說兼任社外理事的事情是不道德的,在連1家企業都無法全心照顧的情況下還要照看多個企業,這說明在表決時,這些人只是起到舉手的作用。」
作為執行人員,企業引進法律界人士的情況也普遍存在。執行人員和社外理事不同,都是相對較年輕的法律界人士。
前100名的上市企業中,部長級檢察官和部長級法官人士共有16名,其中包括在三星電子擔任高管的首爾地方法院前任部長級法官金庠均、在SK公司擔任高管的首爾地方檢察院前任刑警6部部長尹振源在內的7名人士都供職於大企業。
在26名部長級以下法律界出身人士中,有21名都在大企業與法律相關的部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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