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半島網報道,市民鄭女士帶著兒子大年初二從青島去海南玩,沒想到卻被安排與同行的帶著女兒的男性朋友同住。「我們倆又不是夫妻,何況還有一個10歲的男孩和11歲的女孩,四個人咋住在一個房間?」鄭女士十分氣憤,旅行社稱是工作人員把他們誤當做是一個家庭,但卻提出,想要額外開房,他們只墊付一晚的房差費,剩下的三晚,鄭女士又多交了1390元的房費。
男女遊客竟被安排同住
1月30日,從海南旅遊回來兩天後,鄭女士還是一臉疲倦。本想正月裡去海南旅遊放鬆心情,卻沒想到生了一肚子氣。
年前,鄭女士打算帶著10歲的兒子出去玩,就挑了一個海南遊純玩團,並在青島某旅行社報了名。鄭女士介紹,此次同行的還有另一個朋友,是個男性,帶著自己閨女。「當時為了方便,我幫著他們報的名,錢也是一起交的,算是結伴出遊。」
正月初二,晚上7點半抵達海口的酒店,導遊分房間的時候,鄭女士傻眼了 。「我們倆被分到一個鑰匙,我趕緊找導遊核實。」可導遊卻說,「沒錯,確實是一個標準間。」鄭女士和一旁的朋友都蒙了。「我們帶著孩子呢,並且孩子都十多歲了,還是一個男孩一個女孩,怎麼能安排在一個房間裡住?況且,海南這麼熱,穿得少,我們一男一女,怎麼在一個房間裡休息?」
海南地接導遊稱:自己接到單子的時候,上面只寫著兩個大人兩個孩子,並沒有標識需要兩個房間。
重新開房多掏了1390元
鄭女士只好找當初報名的旅行社協商,可電話那頭的工作人員卻提出:想再開房間,需要交納390元的房差錢。「是你們安排錯了 ,為啥還要讓我們再交錢?」
協商了三個小時後,旅行社最終願意墊付當晚的住宿費390元,重新給開了一個房間。
第二天的行程結束之後 ,導遊要求鄭女士支付第二晚的房差錢,旅行社只墊付第一天晚上的費用,剩下的費用需要遊客自己掏。
考慮到必須先解決住宿問題,鄭女士不情願地掏了 390元房錢。第三天 、第四天是在三亞玩,鄭女士又陸續掏了1000元房錢。幾晚上下來,共掏了1390元房差錢。
「原本一場開心的遊玩,因為這個事,成了一場窩心游。」鄭女士那是一肚子氣。
旅行社稱遊客需支付差價
為啥會把一男一女兩個家庭安排在一個房間?
記者聯繫上了該旅行社,一位杜姓經理解釋說,「當時,遊客鄭女士來報名,只說是兩個大人兩個孩子。並且,倆人簽訂了一份合同,我們工作人員把他們誤會成了一個家庭。並且按照合同規定,年齡低於12歲的孩子是不佔床位的,兩個人的孩子都小於12歲,所以跟大人安排在一塊兒。」
既然是工作人員誤會,為啥還要遊客承擔房差錢呢?杜經理介紹,「按照合同規定,自然產生的單間需要遊客自己承擔差額。第一天晚上出現的情況,我們也感到歉意,所以主動承擔了 390元的房差。第二天我們協調發現,並沒有找到能夠跟鄭女士拼房的遊客,這就產生了自然單間,鄭女士就需要承擔產生的房差錢。我們跟顧客反覆解釋,但顧客卻一直不理解。」
律師:旅行社這是轉嫁風險
隨後,記者咨詢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他解釋說:「首先,在簽訂合同時,旅行社就存在認知不明過錯,沒有搞清楚遊客是否是一個家庭。」
對於旅行社要求遊客承擔接下來的房間費,單正國律師介紹:「這種說法沒有法律依據。既然已經簽訂了合同,遊客走之前已經交了費用,旅行社必須要承擔必要的風險。房間費出現誤差,這屬於旅行社可以預見的風險,不屬於不可抗力,這是旅行社該承擔的市場風險,不應該轉嫁市場風險在遊客身上,要遊客承擔房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律師建議遊客可以找旅遊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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