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桑蘭明明有美國簽證卻對法官說她沒有,故此不能來紐約出庭。將桑蘭告上法庭的海明說,桑蘭這是欺騙法官,作偽證,問題嚴重。
海明9日說:「桑蘭說她無法獲得美國的簽證,顯而易見是謊言。這麼明顯的謊言她都敢說。」
桑蘭在她給法庭的答辯書中稱,她是因為沒有美國簽證,才沒有在紐約出席庭審。而海明提供給法庭的證據顯示,桑蘭的確持有美國簽證,而且還是多次往返簽證。
桑蘭簽證的複印件顯示,美國駐華使館2011年6月16日簽發了桑蘭的簽證。簽證許可的往返次數為「M」,即「多次」,有效期至2012年6月14日。
桑蘭在她9日提交給法庭的答辯書中說:「我是一個中國居民和公民,沒有簽證,去不了美國。獲得簽證很困難,中國人想去美國尤其如此。」「我向法庭保證,我不是故意不出庭。」
海明說:「桑蘭這樣做是公開在法庭上做偽證,是欺騙法官,問題太嚴重了。」
去年4月,桑蘭在美國聯邦法庭狀告20多名被告,索賠21億美元。海明原本是她的代理律師。8月,海明將桑蘭告上法庭,指控她拖欠自己的律師費。去年10月17日,紐約皇后區民事法庭開庭審理此案,桑蘭未能出席。
桑蘭後來委託席勒律師代理她的官司。9日是席勒首次代表桑蘭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