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2月13日消息,沙田裁判法院2月13日判處一名安排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的內地女居民監禁10個月。
被告今年29歲,在2月10日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及一項向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法院就違反逗留條件的控罪,判她監禁兩個月,而向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則判監禁八個月。兩項刑罰分期執行,合共監禁十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今年1月15日在落馬洲管制站被截查作入境訊問。調查發現在緊接她抵港之前,一名沒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抵達同一管制站,並由救護車送往醫院作緊急分娩。她聲稱不認識該名非本地孕婦,但入境處職員懷疑她是一名協助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的中介人。
調查亦顯示,被告於2011年亦陪同其他非本地孕婦進入香港。在進一步查問時,她承認自2010年開始經營為非本地孕婦安排來港分娩的業務,而當日被截查的非本地孕婦也是其顧客。她為免被拒入境,蓄意向入境事務主任作虛假陳述,表示不認識該名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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