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工作,定於14日起開始,至29日結束。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5日進行投票。每個候選人的提名表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同意,而每個選舉委員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
發言人提醒,候選人及其代理人應嚴格遵守選舉法例及選舉指引的規定。候選人舉辦或參加與選舉有關的活動時,應留意並遵守規管選舉開支的法例。
根據特區法例,凡屬於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且年滿40歲,無外國居留權,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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