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統計局13日的發佈《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首次發佈了廣東全省21個地級市建設幸福廣東水平指數、發展指數和綜合指數。評價報告的發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廣東省統計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記者專訪時表示,「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旨在「促進各級政府更加注重發展的目的」,「讓爭取幸福、創造幸福成為社會的主流風氣」。
《第一回應》欄目記者:發佈《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的宗旨是什麼?
廣東省統計局:幸福廣東綜合評價是一種導向性的,是為促進各級政府更加注意發展的目的。這個報告的第一至第四部分反映各地建設幸福廣東的現狀和進步情況,第五部分指出了存在問題和改進方向,目的正是促進各級政府更大程度地改進工作,特別是補齊各類「短板」,以期不斷增進民生福祉。
一方面,通過將有關指標納入評價機制,發揮這些指標的目標導向功能、檢測診斷功能、考核評價功能,形成倒逼機制和反向壓力,引導各級政府以普遍增強群眾福祉為工作導向,從制度上督促各級政府把建設幸福廣東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另一方面,通過信息公開機制,引導全社會不斷深化對幸福的認識,培育健康的社會心態,形成正確的幸福觀,並以此匯聚民意、凝聚建設幸福廣東的共識,激發全社會研究和探索幸福廣東建設路徑的熱情,讓爭取幸福、創造幸福成為社會的主流風氣。
《第一回應》欄目記者:有些網友認為,「幸福指數」評價報告顛覆了GDP排名,對此,您怎麼看?
廣東省統計局:從這次的綜合評價報告來看,一些市的綜合指數與人均GDP兩者排位不大一樣,這就需要分析經濟發展水平與幸福指數的關係。關於經濟水平與幸福指數的關係,國際上有許多理論和研究。從國際經驗上看,在人均GDP較低的階段,GDP的增長能使幸福指數上升,也就是說,GDP與幸福指數的相關性較強;而到了人均GDP達到7000美元之後,GDP的增長並不能帶來幸福指數的同步上升,甚至會出現幸福指數與經濟發展趨勢相背離的現象。
從廣東的情況看來,如果將建設幸福廣東指標體系評價結果與人均GDP比較,可以發現,2010年綜合指數與地區人均GDP存在較強程度的相關性,即人均GDP位於前列的地級市,其綜合指數相對靠前。與粵東西北地區相比,珠三角地區綜合指數與人均GDP相關性更高,表明珠三角地區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同時,更加注重民生與社會發展。此外,約五分之一的市出現例外的情況,即經濟發展水平較高,而綜合指數位次靠後。比如,在珠三角部分市,人均GDP已經突破7000美元,意味著要面對經濟收益階段和生活多樣化階段的分界點,這一分界點又是「收入——幸福關係曲線」的拐點。進入生活多樣化階段後,經濟發展水平與幸福指數的相關度就變得更為複雜多變,這是出現「例外」的原因所在。因此,必須同步全面加強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等五大建設,才能切實提升與民眾福祉密切相關的幸福指數,實現建設幸福廣東的宏願。
《第一回應》欄目記者:「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囊括了就業、收入、文化等多項指標。請您詳細解讀各項指標所佔比例是多少,如何衡量?
廣東省統計局:幸福廣東指標體繫在指標設置上,具體包含兩級指標,其中,一級指標按「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衛生和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公用設施、社會安全、社會服務、權益保障、人居環境」十個方面設置,下設二級指標49個,包括共同指標44個,類別指標(地區獨有指標)5個。
在權重設置上,經綜合各部門、專家意見,客觀指標體系總權重按100賦值。一級指標中,珠三角地區權重設置為:就業和收入(14)、教育和文化(9)、醫療衛生和健康(9)、社會保障(12)、消費和住房(12)、公用設施(6)、社會安全(10)、社會服務(7)、權益保障(8)、人居環境(13);粵東西北地區權重設置為:就業和收入(14)、教育和文化(10)、醫療衛生和健康(10)、社會保障(12)、消費和住房(12)、公用設施(7)、社會安全(10)、社會服務(7)、權益保障(8)、人居環境(10)。二級指標主要根據專家打分確定。目前各指標權重是初步確定,將在今後推進過程中深化認識、逐步完善。
《第一回應》欄目記者:從測算結果看,各地在建設「幸福廣東」過程中,還存在什麼短板?
廣東省統計局:從此次公佈的結果來看,建設幸福廣東總體進程雖然呈現穩步推進,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亟待解決。普遍存在的問題包括:社會保障水平還有待提高,社會服務水平也還處於起步階段,區域協調發展還存在許多短板指標,人居環境還要大力改善,在統籌兼顧發展方面還要努力。
一、社會服務方面。十類一級指標水平指數中,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指數較低的一級指標均是社會服務,珠三角地區只有52.90,粵東西北地區只有47.09,拉低了全省水平指數。與社會服務相關的影響指標有三個:每萬人持證社工人數、困難群眾救助覆蓋率、每萬人行政效能投訴量水平指數普遍較低。
二、區域協調方面。首先是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還比較大。2010年全省城鎮最高20%群體收入是最低20%群體收入的6.03倍,各市差距在4-6倍之間;全省農村最高20%群體收入是最低20%群體收入的5.4倍,各市差距在3-5倍之間,收入分配公平問題亟待解決。其次是一些行業區域間均衡發展問題突出。在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數方面,2010年粵東西北地區與珠三角地區分別為51.93和72.05,差距較大。
三、統籌兼顧方面。在珠三角9市中,個別市經濟發達,而綜合指數排序反而靠後,就是未能統籌好經濟發展與社會民生的關係。
四、社會保障方面。我省2009年啟動新農保試點,取得積極進展,目前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全省為30%,但與城鎮相比,農村養老保險還存在較大差距,社會保障水平還比較低。主要原因是除少數試點市外,在農村還沒有普遍建立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同時,由於農村養老保險涉及面寬、人數多,需要大量的資金,財政上壓力很大。
五、人居環境方面。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人居環境建設方面有三個問題較為突出:一是水、土、環境污染嚴重。二是基礎設施中的污水配套管網建設不足,運行負荷率不高;垃圾處理設施不足,無害化處理能力偏低,個別市至今尚未建立垃圾處理廠。三是村莊規劃覆蓋率普遍不高,2010年全省只有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