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2月15日報道,明天上午9時到9時30分,短短半個小時,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和萬大雪4名裁判將被公開宣判。黃俊傑、陸俊、萬大雪被安排在丹東市中級人們法院第四法庭出庭。黃俊傑的宣判時間是9時,陸俊的宣判在9時15分,萬大雪則安排在9時30分。周偉新因為除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還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所以被安排在了第七法庭宣判,他的宣判將於9時開始。
黃俊傑:6年以下可接受
4名裁判中,黃俊傑第一個出庭接受宣判。
黃俊傑的案情比較複雜。他被指控在2005年至2009年間,先後20次收受長春亞泰、河南建業、江蘇舜天、北京宏登、長沙金德、重慶力帆6家俱樂部的賄賂,同時在兩場國際友誼賽中接受過另一名裁判員周偉新的賄賂,金額為148萬元人民幣加10萬元港幣。
按照量刑標準,黃俊傑將面對大約5到15年的刑期。而具體的判罰,還要參考被告人有沒有自首情節,以及其認罪態度等因素。
黃俊傑的代理律師劉煒說:「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法律因素外的影響可能會大一些,具體會判多少年,我不太好預測。不過我認為,刑期在6年以下比較合適。如果超過6年,我和我的當事人會選擇上訴。首先,黃俊傑認罪態度很好,其次,比賽場次由於現場監督嚴格,或者雙方都給了好處,沒有幫助到比賽的一方。所以,這部分比賽不應計入到犯罪事實中。」
陸俊:量刑不會輕
第二名出庭的「黑哨」是陸俊,他將在9時15分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出庭。
陸俊無疑是明天早上被宣判人員中的焦點。陸俊的案情不算複雜,從公訴機關認定的情況看,陸俊受賄的金額為81萬元,涉及6場比賽。公審時,陸俊的代理律師已為其作輕判辯護。律師的理由有3點:第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2003年以後出台的,陸俊所做行為在前,不構成該項犯罪;第二,陸俊有主動交代受賄35萬元的情節,符合輕判的條件;第三,陸俊執裁大型比賽有貢獻,羈押期間表現好且無前科劣跡等,應予輕判。
不過,這些可能不會對陸俊的量刑產生太大的影響。本次中國足壇反賭案件,可能都將從嚴、從重判決,量刑方面很有可能取刑期的上限。所以陸俊的刑期可能不會太短。
萬大雪周偉新:起碼5年
除了黃俊傑和陸俊,明天上午等待宣判的還有萬大雪和周偉新兩人。從目前情況看,他們兩人的刑期也不會太短,起碼在5年以上。
兩人中,周偉新涉案金額比較少。公訴機關認定的是受賄49萬元,行賄25萬,而且因為大部分犯罪事實都是在其到案之後主動向刑偵機關坦白交代的,所以已被公訴機關明確認定為自首。根據這種情況,周偉新的代理律師在公審的時候曾提出輕判3年以下的刑期。不過,因為周偉新目前是身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兩項罪名,因此刑期應不會少於5年。
至於萬大雪,受賄金額則達到了94萬,單憑這個數字,他的刑期就肯定不會少於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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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時間表
時間 法庭 人員罪名
9:00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黃俊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9:00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周偉新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9:15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陸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9:30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萬大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