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環境保護署今天(2月24日)公佈,今年1月成功作出39宗檢控,其中兩間公司各被罰款三萬元,是該月的最高罰款額。
該兩間公司分別因無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促使使用機動設備,以及未持有許可證而導致他人將受管制廢物輸入,而各被檢控。 在被檢控的個案中,以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最多,達17宗;其次為違反《噪音管制條例》,有10宗個案;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有七宗;三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另外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保護臭氧層條例》的個案各有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