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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白靜案或引發龐大訴訟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3-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3月1日報道,青年演員白靜於家中被丈夫周成海刺殺身亡,周成海隨後自殺。法律人士分析認為,由於夫妻雙方均已身亡,之後面臨的將是巨額遺產繼承的問題,而雙方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細分將成為難點。

記者瞭解到,在2009年發生的大興滅門案中,兇手李磊於去年9月被執行死刑後,所遺留下來的遺產繼承問題至今還在法院審理中,未有定案。北京中洲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德華分析說,李磊案複雜在繼承人的繼承權問題上。「因為繼承權的轉移與被害人死亡的先後順序都有著直接聯繫。」

而在白靜案中,由於白靜和周成海各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和子女在內)都在,所以繼承權的問題並不複雜,但關於各自財產數額的確認將較難操作。

「哪些屬於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哪些是婚後所得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又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於德華律師分析說,新婚姻法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十分嚴格,現在夫妻二人都已死亡,因此關於財產上的細分將成為今後的難點所在。「尤其男方身家殷實,這可能會是一個特別龐大的訴訟。」

記者瞭解到,白靜生前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對於財產的要求僅涉及一套房產。對此於德華律師表示,在離婚案件中對於財產的分割,隨時可以根據證據的變化提出新的主張,不能僅以這份離婚訴狀作為雙方財產劃分的依據。「除非二人生前已有書面協議,並能證明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且財產分配相對不利方也不會提出異議。」於德華律師分析,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二人的析產問題才會變得簡單。

在離婚財產的分配中有一個原則,就是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過錯方應當少分或者不分。於德華律師提出,在白靜案中,對於雙方遺產、尤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細分時,能不能套用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將實施加害行為的周成海認定為過錯方,在對夫妻共同財產劃分時對白靜一方有所傾向,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所以從這一點上看,這個案子一點不比李磊案簡單。」

隨著行兇者周成海的死亡,白靜的父母還能否抑或向誰要求民事賠償呢?於德華律師分析認為,在周成海的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的前提下,白靜的家屬可向周成海的繼承人另行要求民事賠償。

      責任編輯:Faye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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