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據悉,從今年9月起,只要是職場人,除了工資外還有7200萬韓元以上的租賃和金融收入,就需要單獨繳納健康保險費用。
另外,對滯繳1千萬韓元以上保險費用超過2年的「惡性滯納者」,可能實施公開個人信息的辦法。
▲綜合收入月均超過600萬韓元需單獨繳納健保費
保健福利部表示,將制定包括以上內容在內的國民健康保險法實行令和實行規則改正案,並於8~20日進行立法預告。
健保費繳納對象的綜合收入上限是月7810萬韓元。所以當綜合收入超過7810萬韓元時,不論收入規模如何,必須要繳納保險費。
照此,153萬名的職場人中,有3.7萬名是另外獲得高額租賃費或金融收入的建築所有者或專業個體戶、企業大股東等,他們將成為追加繳納健保費的對象。
他們需要繳納的保險費為月均51萬韓元,綜合收入超過月均600萬韓元的人需繳納17.4萬韓元,超過7810萬韓元的需要繳納226萬韓元。
福利部負責人說:「通過此次實行令和實行規則的改正,可以防止有高額收入的人通過偽裝就業逃避保險費的情況發生。」
▲保險費惡性滯納者將被公開個人信息
該改正案還規定,對於高額且經常滯納保險費的惡性滯納者,將實施公開個人信息的辦法。
有繳納保險費的能力,卻超過2年滯繳超過1千萬韓元以上的人,將進入被公開的名單。
但是關於滯繳的保險費,如果正處在行政審判或行政訴訟過程中,或者已經繳納了滯繳金額的30%以上,以及因事故財產損失嚴重的人將排除在名單之外。
對於是否有繳納保險費的能力,則根據財產狀況、收入水準以及是否未成年等具體項目進行綜合審查,之後由保險費信息公開審議委員會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