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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紅博愛董事長翁濤吸毒被刑拘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3-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3月27日報道,因與郭美美微博掐架聞名的中紅博愛董事長翁濤被刑拘了!原因是他涉嫌吸毒。據警界內部人士稱,他屬於「容留吸毒」,「跟普通的吸毒不同」。他本月24日在深圳羅湖一家酒店被警方帶走,他在深圳怡景花園的家人稱還沒有收到警方的書面通知。警方稱接下來將按程序,把翁濤的案捲上報給檢察院。

 翁家稱還沒收到書面通知

 翁濤以在網絡上跟郭美美對戰而聞名,從他的微博內容來看,他較熱衷於公共事務。但是翁濤的新浪微博如今已停止更新三天。而他的兩個手機,一個轉入通信助理提醒功能,另外一個關機。

 摁響翁濤家的門鈴,出來的是一名年輕女子,她沒有透露自己與翁濤的關係,只是說翁濤已經兩天沒有回家,她知道翁濤已被警方帶走,但無法獲知更多的情況,「也沒有收到來自警方的書面通知」。翁濤的家位於羅湖怡景花園內,是一幢兩層樓的別墅。別墅旁樹木清翠,鳥聲陣陣,環境十分怡人。保安說,住在怡景花園的,多是富貴之人。

 翁在酒店中被警方帶走

 南都記者從消息人士口中得知,翁濤已經被刑事拘留,因他「涉嫌吸毒」。這位消息人士稱,翁濤於本月24日在羅湖一家名為「丹楓白露」的酒店中被帶走,與他一同被帶走調查的還有他的一位女伴。

 這位人士稱,在被帶走前,翁濤的司機在丹楓白露酒店開了一間房,實際入住的是翁濤與這位女伴。

 南都記者證實,帶走翁濤的是羅湖公安分局黃貝派出所的民警。據熟悉案情的警方人士稱,翁濤涉嫌在酒店房間中吸毒。目前翁濤已經被刑拘,下一步警方將把案捲上交給檢察院。

 丹楓白露酒店位於羅湖鬧市區,是一家五星級酒店。

 派出所所長證實抓人

 羅湖警方沒有透露這次抓人是出於有市民舉報,還是從其他渠道獲得消息,才出動抓人。也沒有透露翁濤吸食什麼毒品。

 據目前從警方獲得的消息,翁濤是因為吸毒而被帶走。然而包括民警、律師在內的人士均對此表示不能理解。羅湖公安一位民警表達了自己的疑惑:吸毒不算犯罪,最多只能行政拘留,不可能被刑事拘留。

 黃貝派出所龍所長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翁濤確是黃貝派出所抓捕的。對於為什麼要對其處以刑事拘留,龍所長稱他屬於「容留吸毒」,與普通的吸毒不一樣,就是當時在場的不止翁濤一人。下一步警方將把案卷移交檢察院。他稱已給翁家發了刑拘書面通知。

 南都記者就此事向羅湖公安分局公共關係科求證,相關負責人以無法告知應對,稱很抱歉,無法問到該案件詳情。

 有警方內部人士向南都記者稱,該案件較敏感,翁濤身家雄厚,不是普通人,他擁有名氣、資源,活動能量也大,「綜合因素導致了翁濤被抓,不然你以為那麼多人吸毒,為什麼偏偏是他被抓?」該人士認為,翁濤本人也存在一些問題,「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這位內部人士透露了翁濤在個人生活作風上存在的一些問題,然而他也承認這些並不足以致罪。

 鏈接

 翁濤大戰郭美美揚名

 翁濤出生於1966年,現任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他最初出現在公眾眼中,與郭美美事件有關。他最早披露了郭美美與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關係,使得郭美美事件在山重水復疑無路之後,出現柳暗花明又一村。

 自從與郭美美在微博上掐上之後,翁濤與郭美美在微博上經常你來我往地揭底。郭美美曾多次在微博中爆料稱翁濤「包二奶」、「吸毒」、「坐過牢」,翁濤除了回應,也是揪住郭美美與王軍的關係不放。翁濤微博回應承認於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坐過牢。但否認郭美美的其他說法,包括吸毒,稱郭美美是誹謗,詆毀他的人格,他去年12月發微博說,已於當年的12月13日,正式委託了律師向羅湖法院起訴郭美美。

 微博熱衷公共話題

 從他的微博內容來看,他較熱衷於議論公共話題和公眾事件,比如他發表於本月18日的對廈門城管捆綁女孩事件表示關注的微博,發表於本月19日的關注四川地震災區救災物資未開封事件的微博,發表於本月23日關注大涼山貧困山區孩子的受教育問題的微博。

 因為發言涉及一些敏感的問題,翁濤的新浪微博ID被刪過幾次,他最新的一個ID最早是在本月初開始發帖,目前粉絲數是22800。他最近的一條微博發表於本月24日早上5時,是關於安徽渦陽女生被棄事件,他評論道:「毫無人性,喪盡天良,嚴重要求追究其故意殺人罪!」

 律師看法

 吸毒不犯罪,但須勞教或強制戒毒

 南都記者昨天就此案採訪了京都律師事務所劉子龍律師,他認為,刑法並未規定「吸毒罪」,而有「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羅湖警方將人刑拘,說他是涉嫌「吸毒」,是荒唐的說法。

 他說,吸毒在司法實踐中被事實上認定為「准犯罪」行為,並遭到了嚴厲的懲罰。我國某些行政規章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天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責任編輯: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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