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截至31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69個部門公佈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國政府網設專題對此進行展示。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佈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
從公開情況看,各地各部門均按照條例規定對政府信息年度工作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公佈,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在公開的內容和方式上進行了創新,如福建省、四川省、北京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圖文並茂、形象直觀,對各項工作進行了詳細匯總、比較、分析,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今後工作的著力點進行了闡述。
專家認為,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於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