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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 【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給中國慈善行業帶來很大衝擊,引起了社會和公眾的追問與反思。中國慈善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一場分論壇的現場就關注到了這一主題,北師大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壹基金全球理事周惟彥等人共同討論如何做慈善。論壇的主持人是陽光媒體集團主席、陽光文化基金會董事局主席楊瀾。
北師大的教授王振耀認為現在大陸的慈善處在剛起步的階段,想要從起步到起飛,還要解決目前中國社會存在的兩個問題:第一,現在的法律是「好心制定了最嚴格的法律」。很多人會問他,是不是將來富豪依靠捐贈洗錢?他說別的地方好洗錢,但大陸不好洗錢。因為註冊要主管單位,這首先就很難;還有每年的支出,公募基金會70%,非公募80%,比美國還高。行政費用只可以用當年支出的10%。王振耀認為,10%的行政支出已經很低了,但在國內還是有很多批評的聲音。
王振耀:我們的體制、法制建設中滲透著一種好像是「極高的道德標準」,但實際上沒有辦法落實。所以這樣一套法律也受文化理念的支撐,形成了非常嚴重的體制性缺陷。另外一個缺陷,我們的政府行為其實到現在也受到了社會理念的制約。例如中國政府中有幾個市長夫人在做慈善?做了慈善之後,大家對她的評價是什麼?按照現在的風氣、習慣,現在的行為方式,實際是大家都覺得她們不能做慈善。所以現在整個法律框架、社會習慣其實在嚴重制約著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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