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京報發表社論《法治國家,無人可以凌駕於黨紀國法之上》,全文摘錄如下:
鑒於薄熙來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停止其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也披露了由「王立軍事件」帶出的英國人尼爾·伍德在重慶死亡案件的相關情況。2011年11月15日,英國公民尼爾·伍德在重慶被發現死亡,據公安機關複查,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及其子同尼爾·伍德過去關係良好,後因經濟利益問題產生矛盾並不斷激化。有證據證明尼爾·伍德死於他殺,薄谷開來和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二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在今年兩會結束後的記者會上,溫家寶總理曾經表示,對「王立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結果一定會給人民以回答,並且要經受住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截至昨天,不到一個月,中央就將相關進展進行通報,這樣的信息發佈是快速的、及時的,體現了對民眾知情權的尊重,踐行了「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執政理念。事實證明,對民眾關心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進展情況和權威信息,對於穩定民心、達成共識、做好工作必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在公佈「王立軍事件」的進展和尼爾·伍德死亡案件的相關情況後,對薄熙來嚴重違紀的組織處理,也就順理成章。「王立軍事件」是一起嚴重政治事件,在國內外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而尼爾·伍德死亡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薄熙來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竟然牽涉其中。無論如何,作為黨的高級幹部,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如此作為,他都難辭其咎至少,他沒有管理、教育、約束好他們;而從已公佈的情況看,他對「王立軍事件」的發生,也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給黨和國家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了巨大損失。
由此,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停職並立案調查,的確「彰顯中央堅決維護黨紀國法的鮮明態度,對腐敗現象決不容忍姑息的堅定決心」。民眾對執政黨從嚴治黨寄予厚望,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所以,中央嚴明紀律、反對腐敗的每個「大動作」,都將得到民眾的支持和擁護。
作為黨的一員,必須把遵守黨的紀律作為基本要求;作為領導幹部,更是必須把守法作為一切行為的準則和底線。《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章還規定,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薄熙來問題的逐步揭示,無疑是為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敲響的又一記警鐘。
我們相信,只要堅守「法治至上」的理念,循著「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王立軍事件、尼爾·伍德死亡案件以及薄熙來違紀問題的調查,最終結果將會經得起歷史、人民和法律的檢驗。
中國是一個把「建設法治國家」作為治國理念的國家,「法治」的意義,在於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職位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會受到嚴肅處理。不允許有凌駕於黨紀國法的「特殊黨員」和「特殊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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