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鄭海龍 通訊員梁小軍 莫潤林深圳14日電】記者從深圳灣海關瞭解到,4月10日,該關連續查獲42宗旅客攜帶新ipad、ipad2、iPhone4S等蘋果系列電子產品入境未向海關申報的案件。另據統計,4月1日—4月10日,深圳灣海關共計查發此類違規攜帶蘋果系列電子產品入境案件273宗,其中16宗因涉嫌走私,已經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據瞭解,該關查獲的該類案件中,一部分是旅客不瞭解海關監管政策和申報制度,因而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另一部分則明顯帶有故意逃避海關監管的特徵。該關4月8日查獲1宗利用兩地牌小汽車藏匿走私蘋果牌一體機、平板電腦、手機8台的案件;4月10日查獲1名旅客將iPhone4S藏匿於鞋盒中試圖矇混過關。海關表示對不同性質的違規、違法行為將依法區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