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澳門特區終審法院16日下午就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再次進行公開審理。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當庭表示,歐文龍案第三階段涉及6項罪嫌,有多家建築商涉嫌在2001年至2006年間以巨額款項、不動產物業等利益向歐文龍行賄,範圍涉及興建污水處理工程、運輸業務工程、土地審批項目等。
2006年12月6日,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被澳門特區廉政公署拘捕。2007年4月12日,特區廉政公署將此案移送澳門特區檢察院。同年8月上旬,特區檢察院正式向特區終審法院起訴歐文龍。
在前兩個階段的案件審理中,歐文龍共被裁定受賄、洗錢等多項罪名,合共判監28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