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報道,女子王某在同性戀網站結識女子劉某。借一次開會的機會,王某應邀來到劉某的宿舍玩,不料遭到劉某的猥褻及毆打、恐嚇、拍照威脅,並被劉某搶走了100元錢及手機。記者昨日獲悉,犯罪嫌疑人劉某近日被朝陽檢察院指控犯有涉嫌強制猥褻婦女罪、搶劫罪公訴至朝陽法院。據記者瞭解,這應該是本市首例女子被控強制猥褻婦女罪。
2011年10月初,18歲女子王某在女性同性戀QQ群中結識了21歲的女子劉某。二人相識後,經常在一起聊天,並互留了手機號碼。
去年10月20日,王某到朝陽區開會,並將自己的QQ簽名改成「我來朝陽了」。劉某看到此簽名後,便給王某打電話讓她來找自己玩。王某欣然同意。
當天14時許,王某來到劉某單位。劉某請假帶王某回自己的宿舍聊天,愉悅交談之餘,二人共進了晚餐。席間劉某因為高興,喝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飯後二人再次回到劉某宿舍,其間,劉某對王某實施了猥褻行為,遭到王某強烈反抗後,劉某採用毆打、恐嚇、拍照等方式對王某進行威脅,致王某身體多處受傷。劉某還搶走了王某現金100元及一部手機。王某趁劉某不備,逃離她的宿舍。
檢察官表示,《刑法》第237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劉某雖為女性,同樣可以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的犯罪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