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廣網報道,霍英東家族爭產案今天(23日)將在香港聆訊,長房三子霍震宇以遺產執行人身份,狀告二哥霍震寰身為遺產執行人侵吞至少14億港元遺產,並催促長兄霍震霆交出父親的家財賬本。
2006年霍英東在京辭世,為避免家族爭產內訌,香港商界大亨霍英東在去世前親自立下遺囑,細化到家族成員每月能夠領取的金額,並親自囑托在20年內家族不得分產。
去年12月20日,霍震宇一紙訴狀挑起了家族爭產的大幕。要求罷免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的遺產執行人身份,並建議高院委任退休法官羅傑志或其他合適人選與他共同管理霍英東遺產。根據霍震宇的訴狀,在霍英東去世後家族資產存在歸屬疑點。其中,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350股股份、三家總市值至少7億元港幣的海外公司以及至少3個共存有7.3億元港幣以及霍震寰與霍英東的海外聯名戶口,三項總值14.36億港幣。對於霍震宇的指控,霍震寰則反擊稱,其持有的霍興業堂置業的350股,是自掏腰包出錢認購,屬於私人財產。對於牽扯在爭產案中的三家海外公司,霍震寰則強調股權是當初父親交予的。霍震寰表示,霍英東在1972年將三家海外公司的不記名股票放於一信封內,存放於蘇黎世,並稱只有他們父子倆才能解除。
4月11日,霍震宇在訴訟書內加入了新內容,要求兄長霍震霆交出父親用來記錄資產和財務資料的記事本和存放股票的信封。訟書新添加的內容稱,長兄霍震霆在父親死後,取走父親用作存放記事本的公文包。這些記事本記錄了霍英東所有資產及財務資料。因此,霍震宇要求法官頒令霍震霆交出記事本。在弟弟入稟法院後,霍震寰一度發表聲明,強調自己「遵從已故父親的遺願,忠誠信實地履行職責,盡心維護家族團結,對事件深感痛心及遺憾」。而且霍震寰又向法院申請延期呈交回應指控的誓章,這被外界看成是爭取內部和解的舉動。
爭產案今天(23日)在香港進行聆訊。在香港本地人看來,不管結局如何,兄弟爭產這個現實無疑給昔日霍家聲望塗抹了一些不明亮的顏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