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4月25日報道,所有選舉開支、免費或以折扣價獲得的服務或貨物,只要達100元以上,候選人須隨申報書附上發票及收據;選舉開支報告必須對社會公開,選舉事務處會將開支報告影印件放置於會議室供市民查閱。———香港選舉有關規程
香港特首選舉結束已經一個月,候任特首梁振英昨日向選舉事務處遞交了選舉開支報告。根據香港選舉規程,所有曾經參與特首選舉的人士,都必須在昨日遞交開支報告,如果實際開支少於所獲得的捐款,差額將捐給慈善團體。梁振英共獲得捐款達1400萬,選舉花費約1120萬,他計劃將餘款捐給公益金等慈善機構。
各候選人30天之前提交申報書
按香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為1300萬。各候選人要在選舉結果刊登憲報後的30天屆滿之前提交申報書。
所有選舉開支、免費或以折扣價獲得的服務或貨物,只要達100元以上,候選人須隨申報書附上發票及收據,若100元或以上的捐贈所發出的收據副本,須連同聲明書提交。不過,錯誤或虛假陳述的申報的累計總價值不超過5000元,則可以在現有機制修訂選舉申報書。
唐英年開支明細附身份證信用卡
香港選舉事務處昨日向南都記者證實,另一位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已於昨日上午遞交了選舉開支報告,該份報告涵蓋了唐英年宣佈參選以來的所有開支明細,並附有收據,以便工作人員核查。
事務處工作人員透露說,由於唐英年的開支明細附有其身份證號碼、信用卡號碼等一系列個人隱私,事務處工作人員要先把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遮蓋住,才能對外公開。根據有關規程,選舉開支報告必須對社會公開,最快在今日,唐英年的選舉開支報告即可對外公開,屆時選舉事務處將會將影印件放置於會議室供市民查閱。
據香港電台報道,梁振英的競選獲得的捐款達1400萬元,部分競選捐款來自四大地產商,亦有部分來自梁振英的山東同鄉和英皇書院舊同學,由於接獲捐款總額超出開支上限1300萬元,梁振英計劃將餘款捐給公益金等慈善機構,梁振英整個選舉工程花費約1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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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競特首自付168萬
崔世安競選第三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期間的選舉活動總支出近168萬元,所有開支由崔世安本人支付。
崔世安按照選舉法規定,在選舉結束後在澳門中葡文傳媒刊登選舉賬目摘要。根據收支表數據顯示,崔世安的選舉活動總開支為1679274.93元,其中,最大額為廣告費,達706429元;租金次之,達374987元;印刷費169090元;攝影及錄像耗130503元。人員服務費為47000元,少於近8萬元的場地及製作費、6500多元的翻譯及撰稿、近5萬元雜項開支等。
據悉,47000元的人員服務費,是崔世安競選辦公室聘用的3名全職工作人員約2個月的薪酬。收入方面,只得「候選人來款」一項,總額也為1679274.93元。崔世安在參選初期表明,不接受任何捐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