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站譚旻煦昆明24日電】《雲南省招投標條例》將於5月1日起實施,記者今天從新聞發佈會獲悉,該條例去除了對投標人地域等的限制,還對投標保證金做了明確規定,為港澳等海外企業參與招標去除了障礙。
該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和有關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並對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和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進行了認定,同時對於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
為保證招標的公平、公正、公開,保障中小企業和省外、境外企業參與投標,條例規定了投標保證金的最高限額,一般不超過投標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過8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投標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同時對於投標企業的地域未做限制。雲南省發改委副主任姜在君表示,這意味著各地,包括港澳台等境外企業均可參與招標,可以說是去除了參與招標的「玻璃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