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商網報道,華南虎照案主角周正龍將於明日(4月27日)出獄,26日國內多家媒體趕往陝西富平,都希望第一時間採訪周正龍出獄一事。華商網記者獲悉,周正龍很有可能將於明日早上8時左右走出監獄大門。
富平縣莊裡鄉一牆之隔有兩座監獄,分別是陝西省富平監獄和陝西省富平莊裡監獄,華商網記者26日下午在周正龍服刑的富平監獄門外看到監獄平靜如昔。據富平莊裡監獄工作多年的一位獄警介紹,周正龍雖然明日將刑滿釋放,但今天他依然是一名普通的服刑人員,監獄並不會給予特別關照,「頂多是不讓他今天幹活,或者少幹點,洗個澡什麼的」。據瞭解,富平的這兩個監獄關押的一般都是重刑犯,但周正龍所從事的改造勞動「都是一些簡單的手工活,沒什麼重活」。
由於周正龍案彼時影響太大,所以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和同在富平的媒體同行均擔心周正龍會在27日零點之後即在半夜被釋放出獄,以躲過媒體的圍追堵截。上述獄警分析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存在釋放手續的問題,這種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會在明天早上8點左右,如果家裡來人,把帶來的衣服送進去,周正龍換了衣服出來後辦了手續才會被釋放」。
另據記者瞭解,目前國內已有多家媒體派記者來到富平,希望第一時間採訪到出獄後的周正龍。而富平監獄則一直拒絕記者進入採訪,不透露任何和周正龍相關的信息。門房工作人員透露,今天下午監獄領導專門開會討論如何應付媒體的採訪。
周正龍案始末:
2008年9月27日,「周正龍案」將在陝西旬陽縣法院開庭。合議庭評議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正龍所犯詐騙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罪名成立。應數罪並罰,其詐騙所得應返還,軍用子彈應予沒收。周正龍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同年11月17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安康市中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過程共歷時十三個小時。作出最終裁定:判周正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兩千元人民幣。所得兩萬元獎金上交陝西省林業廳。判決書將在五日內下達。
2010年 4月30日周正龍被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收監服刑。因「周正龍在緩刑期間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