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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南都報道,候任特首梁振英的網站前日上線,梁振英特別在網站設立「候任行政長官獲贈禮物名冊」。這份今年3月的禮物名冊內,記錄了梁振英收受高於400元(港元,下同)的禮物清單。翻查賬單可見,梁振英共收取8份禮物,包括3個花籃、4盆蘭花和1支香檳,全部交由政府處理。
候任特首設禮物冊尚無先例
自1997年起,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就設立了禮物名冊,登記行政長官以公職身份接受的禮物,禮物名冊每月更新一次,並供公眾查閱。行政長官以公職身份接受估計價值超過400港元的所有禮物均登記在禮物名冊內。禮物名冊載有兩份名單,分別載列由政府處理和由行政長官保留自用的禮物。如行政長官希望保留禮物名冊上任何禮物,行政長官辦公室會要求政府物流服務署估價,而行政長官可按照估價購買該份禮物。
但由於香港前三任特首換屆,均未出現候任行政長官一職,因此行政長官的「禮物名冊」安排首次適用於候任行政長官,而並沒有任何先例可循。據瞭解,梁振英此舉是要履行「開誠佈公」的承諾,而梁振英當選後,曾提醒團隊盡量謝絕別人送禮。
候任特首梁振英主動公開的「候任行政長官獲贈公務禮物名冊」,格式與「行政長官贈公務禮物名冊」格式相仿,以申報估計價值高於400元的禮物。根據名冊顯示,梁振英暫無保留自用的禮物,而由政府處理的則包括3月25日當選至3月30日收到的3個花籃、4盆蘭花及1支香檳。
港主要官員需保存禮單備查
事實上,除了行政長官和候任行政長官公佈禮物名冊外,依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港府主要官員(指政治委任制度下的主要官員,即港府所有司長和局長),均需保存一份記錄冊,記錄官員本人或其配偶憑借他們主要官員身份的關係,從任何組織、個別人士或香港政府以外的政府收受的禮物、利益、款項、贊助(包括金錢贊助和贊助訪問)或物質上的好處。
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港府主要官員並不會被禁止接受款待或免費服務,但他們應在接受任何饋贈或款待前注意利益衝突發生。如在接受款待或免費服務會否引致與他們的公職有利益衝突,或使他們欠了饋贈者的人情;接受款待或免費服務會否引致他們在執行職務方面產生尷尬;接受款待或免費服務會否令他們或公職人員的聲名受損。
此外,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主要官員,包括行政長官在內,每年須在「行政會議成員每年須登記的個人利益」作出申報,申報表將上載行政會議網站,並供公眾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