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曾參與查處震驚全國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有「國門胡一刀」之稱的天津新港海關原副關長胡叢華,幫助多家公司在走私時逃避處罰,收受賄賂106萬元及一輛價值30餘萬元的轎車。
記者昨日獲悉,胡叢華因揭發他人被認定有立功表現,二中院對其予以輕判,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副關長受賄百餘萬
胡叢華現年47歲,曾任天津新港海關副關長。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5月至11月間,胡叢華利用擔任天津海關調查局稽查處副處長的職務便利,在查處北京地極通辦公設備公司涉嫌走私的案件中,為該公司逃避刑事處罰及接受該公司業務部經理夏克明舉報其他公司涉嫌走私等事項中提供幫助。為此,胡叢華先後收受地極通公司及夏克明給予的20萬元和廣州本田雅閣轎車1輛。
2003年至2010年,胡叢華還收受多家公司賄賂80餘萬元。
因檢舉立功獲輕判
庭審中,胡叢華對指控沒有異議,自願認罪,並希望對其從輕處罰。他的辯護人稱,胡叢華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為看守人員掌握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情況提供信息依據;歸案後積極退還贓款,能夠主動揭發檢舉他人涉嫌犯罪的線索,胡叢華有立功情節,建議對其減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胡叢華歸案後有悔罪表現,積極退還違法所得,同時揭發檢舉他人涉嫌犯罪,為偵破他人受賄案提供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因此,依法對胡叢華減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回放
死刑犯「咬出」副關長
胡叢華曾獲第二屆「中國優秀青年衛士」稱號,是海關稽查系統內聲名遠揚的稽查能手,曾參與查處震驚全國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主持查獲千萬元以上走私大案等,被稱為「國門胡一刀」,曾擔任天津海關調查局稽查處副處長、天津海關調查局副局長、天津新港海關副關長等職。
據媒體報道,圍繞胡叢華的光環因死刑犯夏克明的揭發而破碎。北京富商夏克明曾雇兇殺害8人並分屍,被他殘殺的對象甚至包括妻子和情人。夏克明被判死刑後,開始揭發檢舉,其中一起就是1999年被天津海關審查時向胡叢華行賄的事實,胡由此落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