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5月24日,率團訪問四川的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向媒體回應援建綿陽紫荊民族中學被拆一事。他強調,港方將收回援建學校的200萬港元,並將其回撥到特區政府設立的四川重建基金,四川方面表示尊重港方決定。
有人說,捐出去的款物就像潑出去的水,這話從一個側面刻畫了我國捐贈人「捐贈後不管」的現象。在現實中,捐贈人因對捐贈款物的用途不滿等原因而將其主動收回的概率極低,幾近於零,很多人或許根本就沒有產生過能收回捐贈款物的想法。現在,香港特區政府在一番較真後,收回捐款的意圖即將實現,此舉不但給慈善組織和受捐的單位或個人敲響了「捐贈款物不能亂花亂用不能糟蹋」的警鐘,也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慈善監督課」,進一步釐清了捐贈人的權利輪廓,釐清了捐贈人進行慈善監督的方向,啟示我們———原來可以做這樣的捐贈人,原來在捐贈之後還可以接著「管」。
如果我們每一個捐贈人都能像香港特區政府一樣有強烈的較真意識,始終對捐出的款物保持高度關注,一旦發現慈善組織或受捐單位、個人在管理使用捐贈款物過程中有任何不當或違法的跡象,即積極介入,提出異議,甚至收回捐贈款物,那麼,慈善組織或受捐單位、個人便會感受到來自捐贈人的巨大壓力,便會覺得有一雙定向監督的眼睛在一直看著自己,便會給予捐贈人更多的尊重與敬畏,便會在管理使用捐贈款物時更加虔誠,更加用心,更加規矩。無疑,捐贈人合理到位的「捐後監督」能夠對慈善事業的進步起到很強的倒逼作用。
像香港特區政府一樣執著地行使「捐後監督權」,行使「捐贈款物收回權」,不僅是對自己捐出的款物負責,也是對受捐者的權益負責,更是對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負責。或許,我們在行使「捐後監督權」乃至收回捐贈款物時還要受到很多條件的制約,還會遇到很多障礙,我們在最初也不一定能夠得到香港特區政府這樣的捐贈人待遇,不一定能夠得到足夠的尊重和理解,但只要我們堅持「捐後監督」,只要合理行使「捐贈款物收回權」的捐贈人越來越多,「捐後監督」的影響力就會逐漸累積起來,當這種影響力達到一定的量,總能刺激慈善事業發生一些良性的質變。讓我們開始全面認識「捐後監督權」,開始鄭重行使「捐後監督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