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山西省總工會上周發佈消息稱,日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創新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要重點公開領導幹部的工資(年薪)、獎金、補貼、住房、用車、通訊工具使用情況以及出國出境費用的支出情況等。
《意見》指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要做到重點公開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運作等決策制定執行情況,企業改革、改制方案、兼併破產方案,職工裁員、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項。對於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重點公開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員測評結果,中層領導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的選聘和任用情況,幹部廉潔自律執行情況,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
對於國有企業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員制度,《意見》規定,對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15%的,進行誡勉談話;對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30%的,予以調整或者給予免職、降職及其他相應的處分。
在非公有制企業廠務公開中,《意見》指出,重點公開企業業主及領導班子成員的股金、紅利、福利分配等,以及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定額、計件單價,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金的繳納情況等。如果與職工簽訂集體合同,要重點公開工資集體協議、集體合同簽訂、續訂、履行情況,用工管理和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等。
對於廠務公開的監督考核,《意見》要求,各級廠務公開協調小組要定期考核,對那些不公開、假公開、走形式走過場公開的單位領導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其採取有措施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執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引發事端,影響企業和社會穩定,以及暴露出來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查處。
不過,通過哪些方式、途徑公開國有企業領導的收入等情況,《通知》並沒有具體說明。財新記者就此詢問了山西省委辦公廳辦公室和法規處的相關工作人員,其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道此通知的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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