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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生包庇飆車案疑犯被拘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6-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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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凌晨3時許,深圳濱海大道西行僑城東路段,一輛紅色跑車高速撞上出租車。其中一輛被撞的電動的士著火,車內3人全部死亡。

【文匯網訊】據深圳晚報報道,記者昨日從福田交警大隊獲悉,在「5·26濱海大道特大交通事故」中,打的將侯培慶送往大梅沙遊艇會的深圳大學學生吳某某(男,21歲)因涉嫌包庇罪,已於6月1日被刑拘。

市交警局5月28日第一次通報會介紹,侯培慶從跑車出來後,翻越道路中間隔離綠化帶橫穿道路,到達濱海大道南側綠化帶的草坪,隨後打電話給吳某某,告知發生了事故,並叫吳某某來接他。26日4時40分左右,吳某某打的到事發現場附近,找到侯培慶後,再攔下另一輛的士,送侯培慶到大梅沙遊艇會所。

知情人士透露,吳某某陪同侯培慶到大梅沙遊艇會,侯培慶隨後問吳某某是否有錢付款,吳某某表示有,侯培慶隨後下車,吳某某則坐一輛出租車返回其在南山區深南大道旁住所。

5月28日交警局第一次通報會上,記者曾就吳某某是否涉嫌包庇罪咨詢交警局相關負責人,負責人表示,正在研究,有結果將通報。

律師:年輕人勿盲目仗義

昨日,得知深大同學在「5·26濱河飆車案」中涉嫌包庇罪被刑拘的消息後,不少深大學生表示震驚。「他的行為看起來跟平常幫助朋友忙差不多,不至於那麼嚴重吧。」深大信息工程學院李同學如是說。

深大團委一位姚姓老師表示,這是個案。「針對此事我們會在全校師生中開展普法教育,讓犯罪遠離校園。」

深圳華途律師事務所林琳女士認為,法律規定,任何人都有義務對犯罪行為進行揭發舉報,知情不報、主動隱瞞犯罪事實,有可能導致包庇罪,需追究法律責任。學生自身要有法律意識,平常的行為要時刻以法制意識去看待,切忌僅用仁義的意識去看。特別是年輕人,出於仗義維護友情而掩蓋罪責往往不利於自己與犯罪嫌疑人。

      責任編輯: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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