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寬應太原電】日前,山西省發文規範廠務公開事項,要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每半年一次,公開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運作等決策制定執行情況,特別是社會關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工資、獎金、補貼、住房、用車、通訊工具、業務招待費使用等情況必須向職工公開,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據悉,公開內容還包括:企業改革、改制、兼併或破產方案,職工裁員、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項。此外,山西省還要求企業領導班子公開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員測評結果,中層領導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的選聘和任用情況,幹部廉潔自律執行情況,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根據要求,屬於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事項,須每半年公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