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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規定醫保繳費需滿25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6-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法制辦正在整理收到的意見,對於其中合理的訴求,也會考慮作相應的修改。」6月7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黃險峰如是說。

作為深圳市社保局的新聞發言人,在過去的一個月時間裡,黃險峰經歷了一場不曾預料到的風波。事情的起因,源於人們對《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中一些新規定的質疑。

「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醫保繳費中斷超過3個月,連續繳費清零」等新規定,讓這部還處於徵集意見期間的《辦法》,曝光於全體深圳市民的關注之下。

在經歷了一番公示網站被擠爆的波折後,徵集意見的截止時間被從5月31日延遲到6月7日。如今,已有超過2萬條意見,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匯總到法制辦。

在質疑聲中,深圳市社保局也多次作出回應。但出乎意料的是,人們質疑的焦點,逐漸從單個條款,轉移到對《辦法》和深圳醫療保險制度的整體質疑。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專家則認為,深圳醫保新政遭遇的尷尬,與我國目前醫保以地方為主體的制度相關。在國家對於醫保的基本問題沒有形成統一標準時,地方政府制定的標準,往往會向本地利益傾斜,而這是造成目前對醫保政策諸多不滿的根源所在。

外來務工人員質疑

在深圳打工12年,如今已年屆四旬的申正國,不打算再為自己繳納醫保費用了。讓他做出這一決定的,正是《辦法》中「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醫保繳費中斷超過3個月,連續繳費清零」等新規定。

在申正國的理解中,這些規定將讓他面臨退休後仍需繼續繳費才能享受醫保,甚至完全無法享受深圳醫保待遇的困境。「像我們這些打工的會經常換工作,誰能保證25年的時間能夠連續繳費,中斷三個月就清零,那我們之前交的全都沒用了?」申正國說。

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翟玉娟也站在反對者一邊。

在深圳月均工資2850元的基礎上,翟玉娟計算出根據《辦法》繳費年限從15年延遲到25年的規定,參保人員將為此多支付39330元費用。雖然《辦法》給出了5年的過渡時間,但在2017年之後,所有深圳市的參保人員均要按累計年限滿25年繳納醫保費用。

翟玉娟認為,深圳繳費年限提高至25年,高於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是在將政府應該承擔的負擔轉嫁給參保人。

而在民間平台勞資關係發展論壇發起人吉峰看來,《辦法》相對於此前的醫保制度,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在倒退。醫保政策在與戶籍制度結合時,將成為制約外來務工人員融入深圳的一大障礙。

根據《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為其深圳戶籍的職工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並為非戶籍人員選擇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統籌式醫療保險、綁定式醫療保險。

翟玉娟告訴記者,按照這樣的規定,非戶籍人員只能由用人單位為其選擇參保種類,而不能自行參保。實際操作中,企業出於控制成本上的考慮,往往會為職工選擇繳費最低的險種。

在上述三種醫保形式中,不論是繳交比例,還是報銷待遇上都各有不同。綜合式繳交費用比例最高,報銷額度和比例也最高;綁定式繳交費用比例最低,報銷額度和比例也最低。

「為什麼定25年,繳費標準是什麼?」吉峰說,如果能公開醫保基金具體收支情況,用事實說服我們,「那多少錢我們也願意交。」

地方立法兩難

針對質疑,社保局頻繁做出回應。

「醫保是一種現付現支的保險,與養老保險不一樣。」黃險峰稱,醫保基金是拿現在沒生病的人的錢,去為生病的人提供保障,必須考慮醫保體系的可持續性問題。

2010年,深圳市社保基金累計結餘1198.95億元。黃險峰透露,「按照目前的費率,10年內不調整,深圳市醫療保險基金也不會出現任何收支問題。」

但他同時亦指出,深圳外來務工人員多、年輕人員多等特殊優勢,將隨著人口紅利的消逝而逐漸淡去,深圳也必須考慮基金收支平衡問題。在他看來,提高繳費年限是遲早的事。

對於25年的年限等標準,黃險峰表示這是根據調研報告,對53個地區繳費年限情況分析,發現2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是比較合適的期限。

但深圳市要解釋的問題不止於此,他們還要直面《辦法》出台的立法等級問題。此次公佈的《辦法》,與深圳市此前公佈的養老保險等辦法以市政府條例形式出現不同,它以部門立法的形式出現,不需要經過市人大會議的審議。

有質疑者認為,這種立法形式會讓《辦法》成為社保局的部門法,而《辦法》中多達19處「另行規定」更是給了主管部門巨大的政策操作空間。

黃險峰認為,國家雖然出台了《社會保險法》,但是對於醫療保險的具體規定,如繳費標準、繳費年限、報銷額度等核心內容上,都沒有明確。在這種情況下,深圳市如果出台一個通過人大審議的《醫保條例》,一旦國家政策明確或有所變動,深圳市就會陷入立法的被動中。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則認為,國家層面在醫療保險立法上的缺位,是造成目前各地醫保糾紛的根本原因,而現在實行醫保異地轉移的政策,也是對現行醫保政策管理上的一種挑戰。

「什麼都不清楚,什麼都要地方自己來規定」,顧昕認為,這種情況下,各地政府制定標準不一,就很容易形成人們都嚮往標準高的地區擠,標準低的地區參保人數少等問題。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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